湘潭縣財政局關于建立湘潭縣重大項目預算審核和投資決策工作機制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11-28 16:12
各鄉(鎮)人民政府、天易經開區各局、縣直機關各單位:
為加強政府性投資項目管控,提高項目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專業化,確保項目投資建設與財政承受能力相匹配,杜絕違規舉債上項目,防范政府投資風險,避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切實保障我縣重大項目的順利推進和高質量建設,根據《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湘潭市重大項目預算審核和投資決策工作機制的通知》(潭政辦函〔2024〕16號),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建立湘潭縣重大項目預算審核和投資決策工作機制(以下簡稱縣預決工作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工作機制適用于全縣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投融資公司政府性投資項目的預算審核和投資決策以及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優惠政策和成本效益平衡方案的審核。其中,立項審核的政府性投資項目主要包括非經營性和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財政開工核準審核的政府性投資項目主要是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二、基本原則
(一)預算法定原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使用財政性資金未納入預算的,不得安排支出;納入預算的,不得超出預算開支。沒有資金來源的新上政府性投資項目(包括非經營性和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下同),不得開工建設;沒有后續資金來源的在建政府性投資項目,不得續建。
(二)注重效益原則。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統籌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突出經濟效益,對效益不能覆蓋投入或預期效益值偏低的項目,不得投入建設或穩慎追加資金。
(三)民主決策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議事決策,確保決策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
(四)依法決策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決策,確保決策依法合規有效。
三、組織機構
縣預決工作機制由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任召集人,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副召集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司法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稅務局主要負責人等任成員;縣審計局作為監督單位列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重大項目所屬行業或領域列席。縣預決工作機制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預決辦),辦公室設縣財政局,縣財政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縣預決工作機制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縣預決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根據職能職責對項目相關審核工作負責。成員單位設聯絡員,由有關股室負責同志擔任。縣預決工作機制不作為縣人民政府議事協調機構。
四、工作職責
(一)縣預決工作機制工作職責
1.項目審核。開展政府性投資項目立項審核和財政開工核準;審核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優惠政策和成本效益平衡方案。
2.投資決策。對項目必要性、可行性、資金來源、投資效益優惠政策等方面進行集體研究決策。
3.監督管理。對審核通過項目進行監督管理,跟蹤項目實施,確保項目落實會議決議,按照預定目標和計劃順利推進。
4.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二)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工作職責
縣財政局:負責承擔縣預決工作機制及其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項目資金來源審核,辦理財政開工核準手續。
根據縣預決工作機制授權辦理總投資在政府采購限額以上至1000萬元(不含),已經明確資金來源的項目,按簽批程序辦理開工核準,報市財政局審核后,報縣預決工作機制備案。
縣發改局:負責項目儲備、項目可行性評審,并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縣司法局:負責項目重要合同協議及重大行政決策等涉法事項的合法性審查。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對項目規劃審批、用地情況進行審核把關。
市生態環境局湘潭縣分局:負責對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審核把關。
縣稅務局:負責對項目涉及的稅收政策審核把關。
縣審計局:負責對縣預決工作機制審核通過的政府性投資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各領域項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審核。
五、議事流程
1.項目受理。項目業主單位按要求向縣預決辦報送齊備的項目資料。黨政機關及各類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國有投融資公司投資建設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等由縣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受理審核,國有投融資公司投資建設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縣發改局會同有關部門受理審核。
政府性投資項目(含爭資爭項)應報市重大項目聯審工作機制開展聯審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2.部門會商。項目受理單位對項目逐個把關。涉及多個成員單位的,主辦單位應主動與其會商并達成一致意見。
3.擬定議題。縣預決辦匯總擬上會議題及相關資料,按程序報縣預決工作機制辦公室主任,縣預決工作機制副召集人審批。
4.確定議題。縣預決辦將擬上會議題及相關資料按程序報縣預決工作機制召集人審定。
5.會議審議。縣預決工作機制以會議形式對重大項目的預算審核和投資決策進行研究和討論。縣預決工作機制會議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并根據需要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列席,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審議意見。
總投資金額200萬元(含)以上的政府性投資項目原則上均應提交縣預決工作機制會議審議,確因時間緊急無法及時提交縣預決工作機制會議審議的涉及重大安全隱患、爭資爭項等項目可通過征求各成員單位意見后,書面報縣人民政府研究決策。
6.報市審核。1000萬元(含)以上立項審核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縣預決會機制審議后報市預決會機制審核。政府采購限額以上的政府性投資項目報市財政局辦理開工核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重大項目預算審核和投資決策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嚴格審核程序。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工作流程和職責要求,嚴格審核項目,確保項目決策科學合理,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配合,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合力做好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四)嚴明工作紀律。出席和列席會議人員應嚴守保密紀律,未經許可,不得泄露會議情況,不得擅自公開會議內容和審議意見。
湘潭縣財政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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