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湘潭縣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6-28 11:20
各鄉鎮、園區,各縣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市工作安排,經縣處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現將《湘潭縣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文件要求,落實好專項行動工作部署。
縣處非辦
2024年6月25日
湘潭縣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非打非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堅決遏制非法集資風險擴散蔓延勢頭,根據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印發的《全國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總體方案》(處非發電〔2024〕5號)及中共湖南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工作目標。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及省市縣領導在打擊非法集資會議上的指示和安排,落實“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等要求,加強上下聯動、部門協同、跨區域協作,堅持風險排查、打擊處置、整治規范、建章立制和宣傳教育“五箭齊發”以集中攻堅專項行動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充分挖掘一批問題線索,及早發現一批風險隱患,有效處置一批重大案件,堅決懲處一批違法分子,力爭非法集資存量風險得到有序處置、增量風險得到有效遏制,重點領域風險高發勢頭切實得到扭轉,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力維護金融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攻堅重點。
1.整治重點領域。民間投融資中介、金融領域非法中介、理財、股權眾籌等投融資領域,養老、涉農、商貿服務等傳統領域,虛擬貨幣、區塊鏈、虛擬種養殖、文化旅游、影視投資、解債服務等新興領域,以及假冒、掛靠央企、國企、中直、事業單位等幌子的非法集資活動。
2.緊盯重點案件。省市領導批示案件,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和省督辦案件,涉案金額億元以上案件,刑事立案5年以上跨省跨區域案件。
3.突出重點地區。非法集資風險高發多發地區,以及涉非風險容易滲透的農村地區和城鄉結合區域。
二、行動階段
專項行動即日起至2025年底,分為部署發動、風險排查、打擊處置、建章立制、鞏固提高等5個階段,每個階段各有側重又相互貫通,要突出重點、加強銜接、壓茬推進,及時開展“回頭看”,持續抓好落實落地。
(一)部署發動階段(2024年6月)。各鄉鎮、園區,各縣直有關單位要根據專項行動統一部署,迅速開展動員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細化本區域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各項具體工作任務部署落實到位,營造戰時工作聲勢。
(二)風險集中排查階段(2024年7月—8月)。各鄉鎮、園區要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內風險集中開展地毯式全面排查,通過網格管理員排查、群眾舉報等手段,發現一批風險隱患,實施風險“臺賬式”管理,明確分門別類處置思路,力爭存量風險隱患全面摸排到位,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打擊處置階段(2024年9月—2025年12月)。各鄉鎮、園區要將打擊處置工作貫穿專項行動始終,堅持邊查邊打、邊整邊打,推動常態化風險排查與專項整治、打擊處置同部署、齊推進,及時立案查處掌握的風險線索,全面推進非法集資風險線索行政處置、刑事打擊和存量案件處置,有序出清重大風險隱患,查處一批大案要案。
(四)建章立制階段(2024年10月—2025年12月)。按照立查立建、長短結合的原則,及時總結專項行動成效經驗,圍繞各領域長期存在的防非打非痛點堵點問題,推動健全完善監測預警、處置問責等各項機制,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制度,加快完善全鏈條防治非法集資的長效機制。
(五)鞏固提升階段(2025年6月—12月)。各鄉鎮、園區要持續鞏固攻堅成果,組織開展風險排查整治“回頭看”,對涉非涉穩風險形勢進行再摸底、再研判、再落實,推動專項行動取得扎實成效。
三、重點任務
專項行動期間,主要抓好9項重點任務。
(一)開展大排查大起底。各鄉鎮、園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部署,推動轄內切實做好本管轄范圍,本行業、本領域非法集資風險全面核查和徹底摸排,及時收集匯總涉非風險情況,建立風險線索臺賬。持續開展常態化風險排查,確保所主管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監測防控全覆蓋、無盲區。強化部門間數據共聯共享,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持續提升風險掃描識別功能。
(二)發揮基層治理作用。各鄉鎮、園區要結合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部署要求,持續將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列入基層網格工作職責清單,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作用,扎實開展清樓掃街、綜合執法等日常工作,全面、準確掌握轄區涉非涉穩風險底數,織密織牢非法集資風險防護網。
(三)發動群眾舉報“吹哨”。各鄉鎮、園區,行業牽頭部門要廣泛接收群眾舉報線索,及時處理上級轉交的線索。對交辦的線索和疑似情況,要盡快組織核實、查辦、反饋,及時報送線索辦結情況,并有效回應群眾關切和訴求,縣處非工作成員單位要跟蹤本系統線索辦理情況,加強條線工作指導,對重大線索加強督辦盯辦。縣處非辦將優化舉報獎勵制度,擴大獎勵范圍,及時予以獎勵,落實舉報人保護制度。
(四)深入研判科學分類。各鄉鎮、園區,行業主管部門要針對排查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會商研判定性,明確責任歸屬,分級分類化解處置。對持有金融業務牌照、控股金融機構的企業或私募基金等登記備案主體,由金融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日常監管。對符合條件需要規范的,及時提交有關金融管理部門依法審批或備案;對不具備備案規范條件的,根據金融業務屬性,納入相應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依法處置。對于明顯涉嫌犯罪的,按照行刑銜接程序,果斷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發現行為人可能存在逃匿或者轉移、滅失銷毀證據等情形的,特別是對無實體項目、明顯涉嫌犯罪的“龐氏騙局”類案件,要提升行刑銜接效率,加快移送進度,并依法采取限制出境等緊急措施予以處置,切實做好“防逃控贓”等工作。縣處非領導小組和縣防范化解涉眾型非法經營活動領導小組將按照工作程序組織風險研判,對轄內非法集資性質認定,存在爭議的逐級上報至市、省處非工作機制組織認定,確保依法精準定性避免出現非法集資泛化問題。
(五)行政處置“打早打小”。各鄉鎮、園區,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及省市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積極履行法定職責,對涉嫌非法集資的主體,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以及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等進行調查認定,采取警示約談、責令整改、查封扣押、監督清退、罰款警告等手段,加大行政處置力度,下大力氣查辦一批行政案件。特別是對于具有非法集資特征但處于違法犯罪早期的主體,處非工作牽頭部門要立足打早打小,堅持“應立盡立、快立快處”,盡快予以行政立案,及時采取行政措施開展處置,封閉管理督促清退資金,推動風險出清。要按照省處非辦《關于建立完善非法集資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作工作機制的通知》(湘處非辦發〔2024〕1號)有關要求,堅持“行刑銜接、行刑并舉”原則,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的雙向銜接機制,在研判會商、線索通報、聯合執法、調查認定、案件查處、信息共享等方面密切協作,阻止涉非風險蔓延。
(六)刑事打擊有力“亮劍”。縣公安局要堅持雷霆手段、盡銳出戰,有力查處非法集資重大案件,對犯罪分子形成高壓震懾態勢。充分利用處非工作機制強化對重點案件查處工作的協調推動,對群眾反映強烈、行業部門認定危害較大的案件風險。縣處非辦要組織公檢法等有關部門建立聯合處置工作機制,指導偵辦取證和權屬調查,縣處非辦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重大案件統籌調度,對于跨區域案件管轄不明或有爭議的,按照有關程序提交上級部門研判,形成案件處置一盤棋。對于涉案金額大、涉及人數多的重大案件,公安機關要抽調精干警力,縝密制定偵查方案,全面徹底查處,確保“精準拆彈”;對于重大跨區域案件,要加強對公司總部、分支機構、營銷團隊、資金交易等情況的梳理落查,適時同步開展集群打擊,堅持打深打透全鏈條鏟除犯罪網絡。
(七)壓茬推進存案化解。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司法機關主辦、相關部門協助”的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處置機制,強化對存量案件處置的統籌協調,攻城拔寨,推進存量風險有效化解,實現“案結事了”。對轄內存量案件,逐案梳理處置進度、難點堵點等情況,對央批部督、省督、市督等重點案件,嚴格落實領導包案制度,合理制定年度壓降目標,依法加快處置進程。對跨區域案件,嚴格執行“三統兩分”原則,主辦地牽頭制定方案、統一標準,各分辦地協同查處、集約作戰。特別是對“盛大金禧”等重大非法集資案件,要嚴格執行涉案資產清繳處置有關規定,多措并舉加大追贓挽損力度,切實按照統一部署要求,堅持“應追盡追、應繳盡繳”,依法全面徹底追繳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和獲利離場集資參與人的違法所得、不當得利,并以保障收益最大化為原則,落實涉案易損財物先行處置等機制,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財產損失。
(八)用心用情做好信訪工作。要按照信訪法治化要求和訴訪分離原則,梳理排查非法集資領域信訪問題,積極搭建與集資參與人的溝通平臺,區別不同環節落實各方責任,做好涉及非法集資信訪的明確管轄、轉辦督辦等工作,督促各鄉鎮、園區,行業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等依法按程序受理和辦理涉非案件風險信訪事項,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和教育工作。各級信訪部門要依法履職,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工作銜接和協調聯動,做好非法集資領域信訪事項的登記受理辦理工作,壓實屬地和部門相關責任,形成信訪處置工作閉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九)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及時主動發布權威信息,采取傳統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相結合等方式,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充分展示專項行動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引導鼓勵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支持、參與專項行動。針對重點領域、易感人群、新型騙局,深入剖析專項行動中的典型案例,編寫通俗易懂的宣傳圖文,揭露犯罪手法,加強投資者教育,提高人民群眾防范能力和風險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屬地責任,健全工作機制。依托縣處非工作機制,建立上下聯動、部門協同配合的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工作推進機制,加大統籌協調和部署推進力度,加強攻堅力量資源調配,強化對重大案件處置、重大風險化解的協調落實。扎實推進風險分類處置、精準打擊、宣傳維穩等各項工作。各鄉鎮、園區要嚴格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和維穩處突第一責任,比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確保工作有效銜接,并統籌把握打擊節奏力度,嚴防風險疊加共振。按照有序可控原則,建立風險銷號制度,對案件風險按照不同類型“一案一策”建立工作臺賬,實行清單制、動態化、全流程管理。
(二)強化協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縣處非辦統籌推進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和協調,并及時推動專項行動成果轉化,健全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密切配合,部署推進條線加大非法集資案件處置力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等要求,加強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風險防控,及時預警、配合處置,嚴防一般商事活動異化為非法集資。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商事登記管理,加大虛假廣告打擊整治力度,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及時共享信息,依法核準注銷非法集資經營主體。網信、通信管理等職能部門,加大金融營銷信息的審查力度,隔斷非法集資傳播路徑。處非工作機制其他成員單位依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及時跟蹤調度,加強督導考評。縣處非辦將組織開展聯合指導推動,加大攻堅力度,現場研商難點問題,壓緊壓實屬地責任。組織對專項行動結束后轄內未來一段時期非法集資重大風險進行研判和評估。對于專項行動后再發生重大案件且處置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鄉鎮、縣直單位,縣處非辦將會同有關單位在年度平安建設、高質量發展等考評中從嚴考評。對責任不落實、處置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擅自清退、推諉塞責、不作為亂作為導致資產處置混亂、發生重大涉穩事件、引發重大輿情的,縣處非辦將向有關方面提出問責建議,特別是對規避矛盾、擊鼓傳花,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將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因地制宜對專項行動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肯定。
(四)強化輿情導控,確保社會穩定。各成員單位中,宣傳、網信、公安、信訪、金融監管等部門,要強化防非處非工作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嚴控負面輿情發酵。各地要嚴格落實依法處置、輿情引導和維護穩定工作“三同步”要求,健全維穩工作機制,緊盯重要節點、重點群體、重點區域,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要引導集資參與人依法表達訴求,堅持陽光辦案,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提高專項行動透明度和處置公信力,爭取贏得投資人和社會各界廣泛支持。要注重疏堵并舉,對利益受損的困難群眾,加強人文關懷和社會救助,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大規模集訪和極端事件。
(五)加強信息報送,推動鞏固提升。請各單位及時報送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動態信息、典型經驗等材料,縣處非辦將以適當方式推廣交流好經驗、好做法。扎實做好信息報送工作,2024年6月底,各單位向縣處非辦報送工作機制及聯絡員信息,每季度報送一次專項行動階段性進展情況,2025年11月30日前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總結材料,相關表格數據請一并報送。如遇重大風險、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須第一時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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