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縣耕地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潭縣政辦發〔2024〕1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1-26 10:02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天易經開區各局室:
《湘潭縣耕地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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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耕地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扛穩糧食安全重任,推動耕地高質量保護、高水平利用,根據《湖南省耕地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湘政辦發〔2023〕37號)、《湘潭市耕地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潭政辦發〔2023〕28號)和《湘潭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制定《湘潭縣耕地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是全縣開展耕地保護與利用的依據和總綱。規劃范圍包括湘潭縣行政轄區內全部國土空間(含雨湖區楠竹山鎮飛地),總面積2139.99平方公里。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近期至2025年,目標年為2035年。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資源基礎
湘潭縣位于衡山山脈的小丘陵地帶,屬長江中下游平原與江南丘陵的交錯地帶,地勢西北、西南、東南三面高,中部和東北部低。縣境中部沿涓水、北部沿漣水形成肥沃的河谷平原,從西北向東南形成山地丘陵崗地與河谷平原相間隔的“川”字形地理格局。地貌類型多樣,山地、丘陵、平原、水域俱備。
湘潭縣素有“湘中明珠”之美譽,是中國湘蓮之鄉、湖湘文化發祥地,是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全國綠化模范縣、全國農業綜合開發示范縣。湘潭縣是我國重要的糧食生產基地,是全國100強產糧大縣,連續11次獲評全國糧食生產先進(標兵)縣,糧食生產在全縣種植業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2020年,全縣糧食播種面積8.37萬公頃,糧食總產量59.7萬噸;油料播種面積1.36萬公頃,油料產量2.28萬噸。
1.國土資源現狀。湘潭縣國土總面積321.00萬畝,呈現“六分山水三分田一分建設”的國土空間格局。
表1-1 湘潭縣國土空間利用現狀面積統計表
|
地類名稱 |
面積(萬畝) |
比例(%) |
|
|
耕地 |
91.05 |
28.37 |
|
|
園地 |
14.50 |
4.52 |
|
|
林地 |
129.12 |
40.23 |
|
|
草地 |
0.50 |
0.15 |
|
|
濕地 |
0.58 |
0.18 |
|
|
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
5.82 |
1.81 |
|
|
城鄉建設用地 |
城鎮用地 |
5.55 |
1.73 |
|
村莊用地 |
37.81 |
11.78 |
|
|
小計 |
43.36 |
13.51 |
|
|
區域基礎設施用地 |
鐵路用地 |
0.22 |
0.07 |
|
公路用地 |
2.34 |
0.73 |
|
|
干渠 |
0.35 |
0.11 |
|
|
地類名稱 |
面積(萬畝) |
比例(%) |
|
|
水工設施用地 |
0.41 |
0.13 |
|
|
港口碼頭用地 |
0.02 |
0.01 |
|
|
小計 |
3.34 |
1.04 |
|
|
其他建設用地 |
特殊用地 |
0.21 |
0.07 |
|
采礦用地 |
0.61 |
0.19 |
|
|
小計 |
0.82 |
0.26 |
|
|
陸地水域 |
27.27 |
8.50 |
|
|
其他土地 |
4.63 |
1.44 |
|
|
國土總面積 |
321.00 |
100.00 |
|
注:以上含雨湖區楠竹山鎮飛地0.47萬畝。
2.耕地資源現狀。湘潭縣耕地91.05萬畝,占全縣國土總面積的28.37%,主要分布于西北部漣水流域、中部涓水流域河谷地帶,水田占比高、集中連片程度高、耕地質量好。
表1-2 湘潭縣耕地現狀情況統計表
|
類型 |
面積(萬畝) |
比例(%) |
||
|
合計 |
91.05 |
100.00 |
||
|
地類現狀 |
水田 |
87.19 |
95.76 |
|
|
旱地 |
3.86 |
4.24 |
||
|
坡度現狀 |
0°-2° |
54.96 |
60.36 |
|
|
2°-6° |
26.35 |
28.94 |
||
|
6°-15° |
9.26 |
10.17 |
||
|
15°-25° |
0.41 |
0.46 |
||
|
>25° |
0.07 |
0.08 |
||
|
質量現狀 |
高產耕地 |
1等 |
3.73 |
4.09 |
|
2等 |
10.13 |
11.13 |
||
|
3等 |
15.58 |
17.11 |
||
|
小計 |
29.44 |
32.33 |
||
|
質量現狀 |
中產耕地 |
4等 |
18.22 |
20.01 |
|
5等 |
15.25 |
16.75 |
||
|
6等 |
12.95 |
14.22 |
||
|
小計 |
46.42 |
50.98 |
||
|
類型 |
面積(萬畝) |
比例(%) |
||
|
低產耕地 |
7等 |
7.23 |
7.94 |
|
|
8等 |
5.58 |
6.13 |
||
|
9等 |
1.74 |
1.91 |
||
|
10等 |
0.64 |
0.71 |
||
|
小計 |
15.20 |
16.69 |
||
注:以上含雨湖區楠竹山鎮飛地內耕地0.03萬畝。
3.耕地后備資源現狀
(1)開墾類耕地后備資源現狀。湘潭縣耕地后備資源現狀1.52萬畝,占國土總面積的0.47%,主要為林地和園地。
表1-3 湘潭縣開墾類耕地后備資源統計表
|
類型 |
面積(萬畝) |
比例(%) |
|
|
園地 |
茶園 |
0.03 |
2.29 |
|
果園 |
0.05 |
3.59 |
|
|
其他園地 |
0.45 |
29.85 |
|
|
小計 |
0.54 |
35.73 |
|
|
林地 |
灌木林地 |
0.04 |
2.70 |
|
其他林地 |
0.80 |
52.61 |
|
|
小計 |
0.84 |
55.32 |
|
|
其他草地 |
0.09 |
6.13 |
|
|
坑塘水面 |
0.04 |
2.74 |
|
|
裸土地 |
0.00 |
0.08 |
|
|
采礦用地 |
0.00 |
0.00 |
|
|
農村宅基地 |
0.00 |
0.00 |
|
|
合計 |
1.52 |
100.00 |
|
注:以上補充耕地后備資源含現有耕地周邊和省下發耕地后備資源數據庫兩部分。
(2)恢復類耕地后備資源現狀。湘潭縣恢復類耕地后備資源11.97萬畝,占國土總面積的3.73%,現狀主要為林地、園地和坑塘水面。
表1-4 湘潭縣恢復耕地后備資源統計表
|
類型 |
面積(萬畝) |
比例(%) |
|
|
園地 |
茶園 |
0.06 |
0.46 |
|
果園 |
0.32 |
2.70 |
|
|
其他園地 |
0.73 |
6.07 |
|
|
小計 |
1.11 |
9.24 |
|
|
林地 |
灌木林地 |
0.13 |
1.06 |
|
其他林地 |
3.83 |
32.02 |
|
|
喬木林地 |
3.77 |
31.50 |
|
|
竹林地 |
0.19 |
1.57 |
|
|
小計 |
7.92 |
66.14 |
|
|
其他草地 |
0.02 |
0.17 |
|
|
坑塘水面 |
坑塘水面 |
2.73 |
22.84 |
|
養殖坑塘 |
0.12 |
0.97 |
|
|
小計 |
2.85 |
23.81 |
|
|
溝渠 |
0.02 |
0.13 |
|
|
農村道路 |
0.00 |
0.03 |
|
|
設施農用地 |
0.00 |
0.01 |
|
|
水庫水面 |
0.00 |
0.03 |
|
|
內陸灘涂 |
0.01 |
0.06 |
|
|
河流水面 |
0.00 |
0.01 |
|
|
裸土地 |
0.00 |
0.00 |
|
|
建制鎮 |
0.00 |
0.00 |
|
|
采礦用地 |
0.00 |
0.03 |
|
|
村莊 |
0.04 |
0.31 |
|
|
村莊獨立工業用地 |
0.00 |
0.01 |
|
|
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 |
0.00 |
0.01 |
|
|
公路用地 |
0.00 |
0.00 |
|
|
水工建筑用地 |
0.00 |
0.00 |
|
|
干渠 |
0.00 |
0.01 |
|
|
合計 |
11.97 |
100.00 |
|
注:以上恢復耕地后備資源含2022年已恢復耕地和省下發恢復耕地資源潛力圖斑兩部分。
第二節 成效與問題
1.主要成效
(1)完善了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牢牢守護耕地紅線?h與鄉(鎮)、鄉(鎮)與村層層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將耕地保護納入行政主要負責人離任審計,強化各級耕地保護屬地責任。推動田長制落地生效,出臺了《湘潭縣加強耕地保護推行田長制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田長制委員會和辦公室,建立了湘潭縣耕地保護及田長制縣級領導聯點包干責任機制等一系列制度,設置縣、鄉(鎮)、村、網格四級田長,并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將耕地保護任務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和地塊。
(2)落實了耕地占補平衡,保障了重點項目用地需求!笆濉逼陂g,湘潭縣為守住耕地數量、質量兩條紅線,充分挖潛本區域內耕地后備資源補劃耕地的潛力,宜耕后備資源開發補充耕地約1.30萬畝,所有建設項目全部落實了數量、水田、產能三類指標平衡,保障了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民生項目以及招商引資項目用地需求,完成了耕地占補平衡任務,嚴守了耕地紅線。
(3)提升了耕地質量,改善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條件。截至2020年底,湘潭縣建成高標準農田56.51萬畝,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總拆舊規模達4600余畝,經省自然資源廳驗收確認補充耕地2000余畝。宜耕后備資源開發、農村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普遍提升了耕地質量,全縣耕地質量等別為4.56等,增加了糧食產能,優化了縣域土地資源配置,實現了土地節約集約,同時盤活了農村閑置、低效用地,提高了農民生產生活水平,有力推動了全縣美麗鄉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
2.存在問題
(1)耕地“非糧化”問題較為嚴重。耕地“非糧化”趨勢進一步加劇,2019年全縣耕地面積比2010年減少11.77萬畝,2020年末耕地流出0.09萬余畝、耕地撂荒面積0.77萬畝。
(2)耕地保護利用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上輪規劃確定2020年湘潭縣耕地保有量目標97.95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82.53萬畝。根據二調變更調查數據,湘潭縣2020年現狀耕地面積為103.03萬畝,永久基本農田面積82.53萬畝,完成了上一輪規劃目標。但根據2020年國土變更調查數據,湘潭縣年度耕地面積91.05萬畝,2017年永久基本農田中仍為耕地的保護面積僅有75.47萬畝,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與上輪目標均存在缺口,主要規劃指標未執行到位,耕地保護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3)耕地提質改造和污染治理任務仍然艱巨。近年來,湘潭縣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雖然在耕地提質改造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縣現狀耕地中未建成高標準農田面積34.54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仍然十分艱巨。部分耕地受農業生產障礙因素制約,產量相對低且不穩,中低產田面積較大。此外,湘潭縣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面積較大,而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治理與安全利用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難度大。因此,全縣耕地提質改造和污染治理任務十分艱巨。
第三節 形勢與挑戰
1.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面臨挑戰。湘潭縣現狀耕地91.05萬畝,雖然較上級下達的2035年耕地保護目標(90.38萬畝)多0.67萬畝,要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仍面臨五個方面的挑戰。一是未來城鎮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不可避免要占用部分優質耕地。二是生態保護紅線、河湖管理范圍等特殊區域內存在部分耕地處于不穩定利用狀態。三是一定數量的嚴格管控類耕地需要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四是違規占用耕地植樹造林、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工商資本流轉耕地改變用途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等問題依然存在。五是“三區三線”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中仍存在一定數量的劃定不實、質量較差的耕地。
2.耕地恢復工作難度越來越大。為確保耕地進出平衡和耕地總量不減少,未來仍需逐年開展耕地恢復工作。湘潭縣規劃期內恢復耕地任務8.89萬畝。但隨著恢復工作深入推進,后期恢復耕地需采取工程措施的程度越來越大,恢復難度加大、恢復成本增加,在沒有相關補償激勵政策出臺實施的情況下,耕地恢復將面臨困境,恢復任務難度很大。
3.耕地占補平衡“占優補優”難以實現。湘潭縣規劃建設用地占用耕地1.63萬畝。從區域耕地布局來看,規劃擬開發建設占用區域與優質耕地地塊高度重疊,需占用大量的優質耕地。但根據湘潭縣耕地后備資源調查評價成果,全縣適宜開墾的耕地后備資源1.52萬畝,可補充耕地1.26萬畝(最大規模),且坡度在6度以下的僅0.64萬畝,可補充為水田的后備資源嚴重不足且開墾后難以成為穩定耕地。因此,耕地占補平衡“占優補優”難以實現。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強化黨政同責、終生追責,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著力構建耕地數量、質量、生態、文化“四位一體”保護格局,為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蓮鄉夯實資源基礎。
第二節 規劃原則
1.堅持國家立場,實行保護優先。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扛起糧食安全責任,堅持嚴的基調,以“零容忍”的態度,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提高糧食生產防災減災能力,穩步提升糧食產能,嚴格耕地用途管制,確保穩定利用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升。
2.堅持系統思維,實行多措并舉。牢固樹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理念,推動耕地全程一體化保護。嚴格落實耕地保護、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等指標,科學劃定耕地、林地、園地、草地、濕地及耕地后備資源區等邊界。實行最嚴格的耕地目標管理、用途管制、占補平衡、進出平衡、督察執法、責任追究等制度,堅持源頭嚴控、過程嚴管、違法嚴懲,推動形成任務明確、措施有力、獎懲并舉的耕地保護新局面。
3.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精準施策。立足當前耕地占補平衡壓力日趨加大、補充耕地質量不高以及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等問題突出,以嚴守耕地紅線為目標,貫徹“嚴緊實”的基本要求,尊重客觀規律,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提高耕地保護政策的科學性,建立保障保護更加有力、政策執行更加順暢、智慧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護機制,以更堅決的態度、更有力的舉措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4.堅持壓實責任,實行全民保護。全面加強黨對耕地保護工作的領導,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將耕地保護目標作為剛性指標實行嚴格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強化落實耕地保護部門共同責任,全面建立縣鄉村及網格田長體系,壓緊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加大耕地保護宣傳力度,全面增強全社會耕地保護責任意識,推動形成社會各界廣泛支持、主動參與、共同管理的耕地保護良好氛圍。
第三節 規劃目標與任務
到2025年,基本形成耕地保護全程一體化和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的耕地保護利用體系。到2035年,耕地保護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全縣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量穩定、質量提升、布局合理、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有力、獎懲并舉的耕地保護機制全面構建,現代化、法治化的耕地保護體系基本建成。
嚴格耕地保護目標管理,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按照先農田、再生態、后城鎮的順序,統籌劃定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足額帶位置分解下達耕地保護目標,對占用的耕地嚴格落實占補平衡或進出平衡,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規劃到2025年,耕地保護目標不低于91.05萬畝;到2035年,耕地保護目標不低于90.38萬畝。
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穩定優質耕地布局。逐地塊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核實處置,優化永久基本農田布局,落實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和補劃踏勘論證和動態調整更新制度,確保永久基本農田補足補優,布局總體穩定。規劃到2025年,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82.76萬畝;到2035年,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82.59萬畝。
嚴格落實耕地用途管制,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規劃計劃管控,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嚴格落實先補后占和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積極拓寬途徑補充可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嚴格管控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對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實行年度進出平衡。規劃到2025年,補充耕地任務量不低于0.36萬畝;到2035年,補充耕地任務量不低于1.26萬畝。
拓展農產品生產空間,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因地制宜,優化農業生產空間布局,優先保障糧食生產空間,切實保障“菜籃子”產業空間,大力優化農產品多樣化生產空間,確保糧食、蔬菜、農產品有效供給。規劃到2025年,糧食播種面積不低于125.20萬畝;到2035年,糧食播種面積不低于125.20萬畝。
穩妥有序推進耕地恢復,引導耕地集中布局?茖W評價耕地恢復資源,劃定耕地恢復空間,按照年度恢復計劃管理,積極穩妥推進耕地恢復,規范和強化耕地恢復過程管理和耕種落實,探索建立耕地恢復長效機制,確;謴透乜砷L期穩定利用。
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全面提升糧食生產能力。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將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因地制宜有序實施旱地改造水田工程,有效提升糧食產能;全面推進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工作,切實保護優質耕地耕作層資源。規劃到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不低于59.36萬畝;到203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不低于82.59萬畝。
健全耕地保護制度體系,提升耕地治理能力。以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為支撐,加快完善耕地保護制度建設,全面推行田長制,依托省自然資源廳空天地網一體化管控體系,全面推進耕地保護信息化建設進程,切實提升智慧耕地監管水平。
第三章 嚴守耕地保護紅線
第一節 落實耕地保護目標
1.嚴格落實耕地保護任務。把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放在首要和優先位置,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目標,實現現狀耕地應保盡保、應劃盡劃。優化耕地布局,合理確定各鄉鎮耕地保護目標,將省分解下達至湘潭縣的90.38萬畝耕地和82.59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帶位置分解下達至各鄉(鎮),作為規劃期必須守住的保護任務。規劃期占用耕地的,嚴格落實占補平衡或進出平衡,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健全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機制,縣與各鄉(鎮)、鄉(鎮)與各村(社區)層層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壓實耕地保護責任,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嚴格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
2.嚴格落實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強化建設用地規劃計劃管控和用地論證審查,各類非農建設選址布局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確需占用耕地的,必須確保補充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產能不降,嚴格落實先補后占、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對未納入耕地保護目標的耕地和城鎮村范圍內現狀耕地同等嚴格落實占補平衡。
3.全面落實年度耕地進出平衡。嚴格控制優質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以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為基礎,除國家安排退耕還林還草、自然災害損毀難以復耕、河湖水面自然擴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沒等特殊情況外,對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應補足同等數量、質量的耕地,落實年度耕地進出平衡。實行帶位置管理,嚴格控制進出平衡的耕地數量和質量,將難以或不宜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逐步置換為長期穩定利用耕地。
4.穩妥有序恢復耕地。規劃期間,根據自然地理條件、群眾意愿、種植作物市場狀況,合理確定恢復耕地計劃安排,穩妥有序恢復耕地。經認定的恢復耕地可用于補齊責任目標缺口、年度耕地進出平衡和永久基本農田補劃。
第二節 從嚴控制建設占用耕地
按照“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要求,嚴格控制城鎮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村莊建設等占用耕地的規模,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當開展選址論證。嚴格控制新增建設占用耕地,結合縣域自然地理條件和耕地分布情況,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節約集約利用耕地的原則,優化建設用地空間布局。
1.推進城鎮集約集聚發展。綜合考慮湘潭縣的主體功能定位,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盡量避讓連片優質耕地,發揮連片優質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對城鎮“攤大餅”式擴張的阻隔作用,引導城鎮組團式發展。落實縣“十四五”發展規劃和湘潭市“市縣同城,共建湘江大灣區”規劃要求,構建湘潭縣“一主兩副,兩帶兩軸”的城鎮發展格局,重點保障湘潭縣工人文化宮等項目用地需求,為湘潭縣打造全省產業發展新興區、全省鄉村振興示范縣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2.優化基礎設施選址布局。發揮規劃對基礎設施建設的引導作用。統籌各類基礎設施布局,強化重要區域性基礎設施用地的預留和管控,項目選址應以節約集約用地為原則,按照建設用地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盡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農田,對項目選址占用耕地的,開展必要性論證,從嚴控制項目占用耕地比例。重點保障對全局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交通、能源、水利、電力等列入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項目建設。
3.統籌優化鄉村空間布局。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扎實推進鄉村建設行動,重點優化鄉村生活空間布局,嚴格保護農業生產空間和鄉村生態空間?h域統籌分區分類編制村莊規劃,立足本地資源條件,合理確定村莊建設邊界,科學劃定宅基地范圍,優化宅基地空間布局,滿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整體推進農用地整理和建設用地整理,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因地制宜合理安排農村建設用地規模、結構和布局,在嚴格管控占用耕地總量前提下有效保障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需要,全面保障鄉村建設工程項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原則上禁止將曾用于生產、使用、儲存、回收、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工礦用地復墾為耕地。嚴格控制新增農村道路、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等農業設施建設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確需使用的,應符合相關標準并經批準。
第三節 統籌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空間布局
1.統籌優化農用地空間布局。基于自然地理格局,結合適宜性原則,按照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的優先序,逐步通過實施耕地進出平衡,優化農用地空間布局。在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的前提下,逐步調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條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導在陡坡山地上種植苗木、林木,將種植苗木、林木的耕地逐步恢復種植糧、米、糖、油、蔬,用山上換山下,實現區域置換?茖W利用灘涂等未利用地發展設施農業,引導設施農業產能向非耕地地區適度轉移。嚴格管控進出平衡的耕地質量,將難以或不宜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逐步置換為長期穩定利用耕地,總體提升耕地質量。
2.嚴格實施耕地用途管制。依法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實施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永久基本農田不得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嚴格控制一般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利用衛星遙感、鐵塔視頻、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監測耕地種植用途變化動態,開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對耕地種植用途改變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格防止耕地“非糧化”。
第四節 加強特殊區域耕地保護和利用
1.生態保護紅線內耕地。全縣生態保護紅線內耕地0.0546萬畝,其中水田0.0435萬畝、旱地0.0111萬畝。自然保護地范圍內耕地0.0526萬畝,均為一般控制區,自然保護地外生態保護紅線內耕地0.0020萬畝。按照自然保護地管控要求,不擴大現有規模的前提下,可在自然保護地核心區外的耕地開展種植活動,可修筑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
2.城鎮開發邊界內耕地。全縣城鎮開發邊界內耕地0.65萬畝,其中城鎮村范圍外耕地0.60萬畝,城鎮村范圍內耕地0.05萬畝,已依法批準建設且落實占補平衡的耕地0.19萬畝;在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進行成片開發,注重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組織編制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并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成片開發占用耕地的,應對占用必要性、合理性和用地規模開展論證,進行多方案比選,盡量避讓長期穩定利用耕地。城鎮開發邊界內已批準建設但尚未建設的耕地實行單獨管理,納入衛星監測重點監測對象,對耕地使用狀況開展動態監測。對未使用且又可耕種收獲的,應組織落實耕種。
3.河湖管理范圍內耕地。全縣位于河湖高水位線范圍內耕地0.70萬畝,其中納入耕地保護目標耕地0.37萬畝,未納入耕地保護目標耕地0.33萬畝。對河湖管理范圍內耕地,在不妨礙行洪、蓄洪和輸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分類處理。其中位于主河槽內、洪水上灘頻繁、水庫征地線以下、長江平浣行洪“雙退”打浣內的不穩定耕地,規劃有序退出。對于納入耕地保護目標的耕地,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圍堤,不得種植妨礙行洪的高桿作物,禁止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
4.批而未用耕地。全縣批而未用耕地共計0.46萬畝,主要分布于易俗河鎮、茶恩寺鎮和射埠鎮等區域。將已批準建設但尚未建設的耕地實行單獨管理,納入耕地監測重點對象,對耕地使用狀況開展動態監測。對未使用且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組織落實耕種。各鄉鎮應將該部分耕地納入耕地進出平衡方案,減少耕地流失。
5.嚴格管控類耕地。全縣嚴格管控類耕地0.75萬畝,其中水田0.74萬畝、旱地0.01萬畝,主要分布在易俗河鎮、河口鎮、譚家山鎮。對嚴格管控類耕地全面開展種植結構調整,退出水稻生產,探索耕地安全利用的種養技術模式。鼓勵采用客土法、熱修復法等物理改良技術、原位化學修復和異位化學修復等化學改良技術以及生物改良技術對嚴格管控類耕地進行改良。
6.種植油茶林的耕地。全縣種植油茶林耕地0.37萬畝,規劃按照“油茶上山、耕地下山”的原則,將山下種植的油茶林逐步退出,引導在陡坡山地上發展油茶種植,優化“山上山下”發展布局,支持擴大油茶種植面積,改造提升低產林。
7.城鎮村范圍內耕地。全縣城鎮村范圍內耕地2.21萬畝,主要位于易俗河鎮、花石鎮、云湖橋鎮、石潭鎮。對城鎮村范圍內耕地實行單獨管理,項目占用需依法依規辦理審批手續,嚴格落實占補平衡或進出平衡,批準占用前按照現狀耕地進行管理,嚴格落實耕種。
第四章 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
第一節 足額劃定永久基本農田
1.分解下達保護任務。以可長期穩定利用耕地為基礎,綜合考慮資源稟賦和主體功能定位,落實省下達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規劃將82.59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帶位置分解下達到各鄉(鎮)。
2.嚴格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的優先序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在確保三條控制線不交叉不重疊不沖突前提下,依據“總體穩定、局部微調、應保盡保、量質并重”的要求,合理確定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優先將大面積、集中連片、糧食主產區及蔬菜生產基地內、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高質量耕地以及城鎮周邊、交通沿線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根據省下達指標和三區三線劃定成果,規劃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82.59萬畝。
3.推進永久基本農田上圖入庫。將永久基本農田逐圖斑落實到地塊,納入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嚴格管理。縣自然資源局建立永久基本農田檔案,明確保護責任,并抄送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將永久基本農田的位置、范圍向社會公告,并設立保護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標志。嚴禁通過擅自調整國土空間規劃等方式,規避永久基本農田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的審批。
第二節 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
1.合理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為提高重大建設項目用地審查報批效率,做到保質保量補劃落地,在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合理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的基礎上,將具有良好農田基礎設施,具備調整補充為永久基本農田條件的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上級分解下達給湘潭縣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劃定指標為0.8259萬畝。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是永久基本農田之外的長穩優質耕地。根據劃定規則,湘潭縣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0.8259萬畝。
2.健全和完善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制度。土地綜合整治、土地開發復墾、高標準農田建設以及耕地恢復增加的優質耕地,應當優先納入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從嚴控制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準入門檻,儲備區內耕地補劃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根據補劃和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開發復墾和恢復耕地等耕地變化情況,結合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對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進行動態調整更新,確保儲備區符合永久基本農田補劃要求,為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提供保障。
第三節 優化永久基本農田空間布局
1.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一般建設項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應嚴格限定在國家明確的重大建設項目范圍內,嚴禁擅自擴大。對符合占用條件且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重大建設項目,必須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開展選址論證、優化選址,盡量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農田;確需占用的應對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補劃方案的可行性進行嚴格論證,最大限度減少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規模。
2.嚴格落實補劃任務。重大建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定”的原則,必須在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上落實永久基本農田補劃任務,補劃地塊應當符合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要求,盡量與原永久基本農田連片集聚,原則上優先從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中選取,優先將巳建成高標準農田補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建立踏勘論證制度,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補劃方案的可行性進行踏勘論證,并在用地預審中進行實質性審查,確保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必要合理,確保補劃永久基本農田數量、質量可靠,圖、數、庫、實地一致。
3.編制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核實處置方案。對于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實的情形,按照“堅決止住新增、穩妥處置存量”的原則,進行分類處理。對于新增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情況,堅決進行違法查處,嚴格恢復占用前地類;對于存量問題,積極推進就地整改,確實難以整改恢復的,可納入永久基本農田核實處置方案,實行“優進劣出”,依法依規對永久基本農田布局進行優化調整。
4.及時動態更新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針對當前法律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允許占用調整永久基本農田的情形,在永久基本農田布局調整完成后,按照省、市自然資源部門最新的數據庫標準進行數據庫建設,并開展數據庫質量檢查,逐級匯交到省,實現動態更新管理。
第五章 嚴格耕地用途管制
第一節 分類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
1.永久基本農田。湘潭縣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82.59萬畝,占全縣現狀耕地面積的90.71%,是依法劃定的優質耕地,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保障水稻等糧食作物的種植面積。
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非糧食生產功能區。糧食生產功能區約占全縣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的68.18%,要求嚴格用于糧食生產,種植糧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種植一季糧食作物或符合國土調查的耕地認定標準,采取糧食與非糧食作物間作、輪作、套種的土地利用方式;非糧食生產功能區約占全縣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的31.72%,主要為現狀種植油、糖、蔬菜等非糧食作物的區域,可維持種植利用狀況,也可以結合國家和地方種糧補貼有關政策引導向種植糧食作物調整。
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不得閑置、荒蕪,堅決遏制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永久基本農田必須堅持農地農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內建窯、建房、建墳、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的活動。永久基本農田不得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設綠化帶。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
2.一般耕地。湘潭縣一般耕地8.29萬畝,占全縣現狀耕地面積的9.10%,規劃主要用于糧食、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
一般耕地不得挖湖造景、種植草皮;不得違規超標準在鐵路、公路等用地紅線外,以及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一般耕地種樹建設綠化帶;不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劃和計劃外擅自擴大退耕還林還草還濕還湖規模。嚴格控制新增農村道路、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等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占用一般耕地,確需使用的,必須經過批準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將一般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嚴格實施年度進出平衡。
第二節 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1.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堅持“以補定占”、按照“先補后占、占一補一、占水田補水田”的原則,依法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按耕地地類報。占用現狀非耕地,但經實施土地開發整理等項目補充耕地且經驗收確認,已入庫“全國耕地占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的,以及占用規劃恢復耕地的,按耕地地類報批。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符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確需占用一般耕地的,由湘潭縣人民政府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2.加強補充耕地全過程管理。強化補充耕地源頭管控,鼓勵通過組織實施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及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方式補充長期穩定利用的新增耕地;積極支持在荒山荒坡上種植果樹、林木,發展林果業,同時將在平原地區種植果樹、植樹造林的地塊開墾為耕地,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不是耕地的新開墾耕地可用于占補平衡。
實行補充耕地項目選址、立項、實施、驗收、省級確認、報備入庫和后期管護全過程監管。要依據立項階段土地利用現狀圖做好可行性論證,確保新增耕地地塊在立項前應為非耕地,且符合生態建設、空間管控和占補平衡要求;要按照相關技術等標準,結合實際實施土地清理平整、田塊歸并、客土回填、改良培肥等工程,根據需要修建灌排和田間道路等基礎設施,確保項目實施后新增耕地與周邊現有耕地質量相當;項目竣工后,要按照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程,逐地塊調查測量新增耕地位置、面積和利用狀況,通過日常變更機制報部核查,核定新增耕地面積,評定新增耕地質量,形成驗收意見;要帶承包經營合同和成熟作物向省自然資源廳申請項目指標確認,新開墾耕地必須經過耕種熟化、種植的農作物必須具備正常產量,方能取得指標確認書并允許通過全國耕地占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報備入庫;要結合衛星遙感技術和實地核查對報備入庫的補充耕地項目進行日常監測,確保儲備新增耕地保持穩定耕種狀態,用于占補平衡時保持耕地用途不變;新增耕地用于占補平衡后納入耕地日常管理。
3.落實補充耕地后期管護責任。補充耕地項目驗收后,由項目實施主體、鄉鎮、村組或土地承包經營者等負責后期管護。各級各類投資主體投資的補充耕地項目要安排不少于5年的后期管護資金,納入項目預算,按年度及管護落實情況分批撥付給新增耕地種植戶,專項用于后期管護。持續落實新增耕地種植狀態,確保開發的耕地每年種植一季以上糧食、蔬菜等農作物,其中水田要種植水稻、蓮藕等水生農作物,新增耕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后要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補充耕地后期管護情況納入田長制工作范圍,村級及網格田長應定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按規定處理,防止出現補充耕地“非農化”“非糧化”。
4.建立補充耕地信息公開制度。建立耕地占補平衡項目信息公開制度,依托國家、省級自然資源網站,進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社會各界反映的問題要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節 嚴格落實耕地進出平衡
1.落實進出平衡屬地責任。湘潭縣人民政府對縣域內耕地進出平衡負主體責任,負責按年度在縣域內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堅持以進定出,確?h域內年度轉進耕地不少于轉出耕地,轉進水田不少于轉出水田。堅持進優出劣,優先將地勢平坦、土壤和水源條件好的土地轉進,將不穩定利用耕地轉出。縣域范圍內無法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的,經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在湘潭市域范圍內落實;在湘潭市范圍內仍無法落實的,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在省域范圍內落實。
2.嚴格控制耕地轉出。確需將一般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選址質量較低、零星分散、難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不得通過將優質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的方式,規避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補充責任。設施農業用地應盡量避免占用耕地,確需占用的應盡量避免破壞耕作層,不得硬化、挖損地面或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筑,在符合用地標準前提下,落實耕地進出平衡。
3.規范引導耕地轉進。引導在生態穩定的荒山荒坡上種植果樹、林木,同步將在規劃劃定的耕地恢復空間中將種植條件好的林地、園地恢復為耕地,實現空間置換、布局優化。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開墾耕地。對于坡度大于15度的區域,原則上不得新立項實施補充耕地項目,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和農民群眾意愿確需開墾的,應經縣級論證評估、省級復核認定具備穩定耕種條件后方可實施;不得將河道、湖區、林區、牧區、沙荒、石漠化土地整治恢復為耕地;不得將嚴格管控類土地整治恢復為耕地;不得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土地整治恢復為耕地;不得違規毀林整治耕地,不得將已實施退耕還林形成的林地整治恢復為耕地。
4.實行耕地轉進轉出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湖南省耕地進出平衡監管系統。湘潭縣人民政府編制本區域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總體方案,轉進和轉出地塊需在監管系統中落實到具體位置,建立專門圖層,并通過監管系統備案,未納入總體方案的動態監測、督察執法、國土變更調查發現耕地轉出圖斑,一并納入單獨圖層管理并進行標注。
第四節 嚴肅處置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1.穩妥處置存量。對于2020年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和2020年1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印發之前,將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穩妥審慎處理,不允許“簡單化”、“一刀切”,統一強行簡單恢復為耕地。
2.嚴肅處置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結合衛星遙感監測、執法、年度及日常國土變更調查情況,對重點類型問題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清理整治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問題。對存在實質性違法建設的行為,從嚴處置;對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地類的,責令恢復為耕地、消除違法狀態。對項目批準責任人和違法當事人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保障重要農產品生產空間
第一節 優先保障糧食生產空間
1.穩定水稻生產空間。湘潭縣主要糧食作物是水稻,主要分布在涓水、漣水等平原地區。以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和水稻生產功能區為基礎,劃定水稻種植空間,確保落實水稻播種面積任務。一是加大水稻科技投入,推廣新品種、新技術。二是強化機械化裝備建設,提升生產機械化水平,全面增強全縣水稻綜合生產能力。三是優化調整水稻品種結構,早稻發展加工型用糧品種,晚稻大力發展優質稻,推進標準化、集約化、無害化、綠色化生產,全面提高水稻品質。四是按照糧食產業優質、專用發展要求,調整優化水稻生產區域布局,建設相對集中連片種植的規;、標準化生產基地,實現水稻生產區域化布局,規模化、標準化生產。五是轉變水稻生產、組織及服務方式,創新發展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家庭農場、種糧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積極推進土地流轉,鼓勵承包農戶依法流轉承包地,促進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發展。六是培育壯大糧食加工龍頭企業,促進糧食加工轉化增值,延長糧食產業鏈條,提高糧食產業綜合效益。
2.發展特色湘蓮種植。湘潭縣被國務院認定為“中國湘蓮之鄉”,已列入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名單,是全國最大的湘蓮種植基地。規劃持續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開展農田排灌設施、機耕道路、輸配電設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間工程建設,逐步完善田間基礎設施,提高耕地質量。建設標準化湘蓮種植基地,加大蓮田整理、清淤力度,促進蓄水池、道路及排灌系統建設;促進湘蓮綠色循環生產,推廣蓮殼基料化、秸稈肥料化等資源化利用方式,以湘蓮為核心,開展種養結合區域循環農業示范基地和開展數字農業建設試點示范建設,促進湘蓮產品提質增效。
3.拓展玉米大豆生產空間。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滲漏田、拋荒地、房前屋后自留地以及其他零散地塊,發展玉米大豆種植。以提高單產、優化種植制度為導向,著力推進區域化布局、標準化生產,重點推廣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技術,間套作玉米選用株型緊湊、適宜密植和機械化收獲的高產品種,間作春大豆選用耐蔭抗倒、宜機收高產品種,套作夏大豆選用生育期長、耐蔭、宜機收高產品種。通過品種搭配、寬窄行帶狀配置、縮株保密等關鍵技術實現玉米大豆協同高產。
4.優化其他糧食作物生產空間。以多元發展、實出專用、改善品質為目的,不斷優化豐富糧食生產結構,全力制止耕地拋荒,大力發展種植馬鈴薯、甘薯等旱地雜糧作物,著力提升規模化、機械化水平,推廣輪作、立體種養等生產模式,提高單位面積耕地的產出率。
第二節 切實保障“菜籃子”生產空間
1.打造萬畝林果蔬菜示范帶。以易俗河城郊為中心,沿G107線打造萬畝林果蔬菜示范帶,建立特色蔬菜產業基地,做大做強地方特色蔬菜,發展郭家橋絲瓜、茶恩寺白薯、楊嘉橋香蔥、排頭竹根辣椒等特色產業基地。
2.拓展現代養殖業生產空間。以云湖橋鎮、石潭鎮、楊嘉橋鎮、河口鎮、射埠鎮等鄉鎮為主,通過“龍頭企業+農戶”“協會+農戶”等多種形式,帶動生豬養殖產業規;a業化、標準化生產和管理。以中路鋪鎮、譚家山鎮、白石鎮、射埠鎮、花石鎮等鄉鎮為重點,加強湘黃雞、良種肉雞無公害養殖,建設無公害肉雞養殖基地。
3.優化漁業水產品生產空間。保護養殖水域、灘涂和傳統漁場,拓展稻魚、稻蝦綜合種養,合理布局養殖空間,科學劃定養殖區、限養區,推進生態化、標準化水產健康養殖,有效保障湘潭縣水產品的優勢供給。
第三節 大力拓展農產品多樣化生產空間
創新落實農產品可持續發展要求,樹立大食物觀,發展設施農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豐富農產品生產結構,確保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拓展油料、水果、茶葉、藥材等多樣化農產品生產能力和空間。
1.優化油料作物生產空間。優化食用植物油產業布局,引導油茶種植空間由耕地向其他國土空間轉移。
(1)油菜。擴大油菜種植面積,加大優質、高產油菜品種示范力度。開展稻一油、菜-油等種植模式,發揮“三高兩低”油菜生產優勢、多油并舉,深挖潛力,依靠科技、主攻單產,千方百計提升油料產能。
(2)小籽花生。以中路鋪鎮為重點,以花生種植專業合作社為龍頭,采取集中品種選優,規模連片、標準化種植。
2.改進水果、茶葉、藥材等其他作物生產空間。加強水果、茶葉、藥材種植產業基地建設,合理優化種植布局,積極引導多年生木本藤本果、茶、藥作物從平原耕地向陡坡山地轉移,用山上換山下,實現區域置換。抓好老果園品改低改和低產老茶園品改,積極發展林下種植、林下養殖,推動空間復合利用。
(1)水果。以云湖橋鎮為重點,進一步加快集觀光、采摘體驗于一體的臍橙種植基地建設。
(2)茶葉。以楊嘉橋、射埠鎮、烏石鎮、云湖橋鎮為重點,輻射帶動花石鎮、中路鋪鎮、排頭鄉、河口鎮、石潭鎮,建設集中連片化、標準化的優勢茶葉生產基地。
(3)中藥材。大力發展中藥材,以茶恩寺鎮、中路鋪鎮、青山橋鎮、射埠鎮等鄉鎮為重點,發展各類中藥材,建設適度規;瘍炠|中藥材重點生產區。
第七章 切實加強補充耕地管理
第一節 積極拓展補充耕地空間
1.整合現有耕地周邊可開發資源潛力。以現有耕地為核心,將耕地周邊零星分散、面積較小的農用地等宜耕后備資源地塊和廢棄農村宅基地、采礦用地等可復墾的低效建設用地,作為現有開墾類耕地潛力來源。全縣現有耕地周邊補充耕地潛力合計0.20萬畝,主要分布在云湖橋鎮、花石鎮和射埠鎮等鄉鎮。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和“空心村”治理等項目建設,優先將能與現有耕地集中連片的、有水源保證的地塊開墾為耕地,作為有效補充耕地的來源。針對耕地細碎、空間布局無序、土地資源利用低效、生態質量退化等問題,積極穩妥開展土地綜合整治,通過全域規劃、整體設計、綜合治理,在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同時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
2.合理劃定耕地后備資源。根據地塊植被狀況、地形坡度、灌溉排水條件、有效土層厚度等情況,綜合考慮與居民點的相對海拔高差、交通、水利等因素,并剔除城鎮開發邊界、重點建設項目、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等不適宜開墾的地塊,合理劃定耕地后備資源。湘潭縣可補充耕地后備資源規模為1.32萬畝(果園0.05萬畝、茶園0.03萬畝、其他園地0.43萬畝、灌木林地0.03萬畝、其他林地0.69萬畝、坑塘水面0.01萬畝、其他草地0.08萬畝、裸土地0.0012萬畝),可補充耕地潛力為1.06萬畝。主要分布在云湖橋鎮、射埠鎮、石潭鎮、楊嘉橋鎮。嚴格實行耕地后備資源用途管制,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在規劃確定的耕地后備資源上建設建(構)筑物,或者借退耕還林、產業結構調整的名義隨意占用或蠶食耕地后備資源區域,劃定的耕地后備資源范圍不得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自然保護地、林地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開墾為耕地的范圍。
3.深入挖掘旱地改水田資源潛力。以現狀旱地為對象,剔除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生態退耕、土壤污染和15°以上坡度等不符合旱改水選址條件的地塊,并從地塊的水源、坡度、土壤質地、耕作便利度和集中連片程度等方面開展科學評價,充分挖掘可旱改水資源潛力。湘潭縣可旱改水資源潛力面積0.83萬畝,主要分布在云湖橋鎮、石潭鎮、易俗河鎮、譚家山鎮。在光熱充足、水源豐富、地勢低平、耕地連片的旱地區域,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綜合整治、旱地改水田等工程措施對原有耕地提質改造,切實提升耕地糧食產能。
第二節 加強耕地開發計劃管理
1.合理確定補充耕地任務。以落實市級下達補充耕地任務為基礎,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為目標,補充耕地計劃管理為抓手,有序引導耕地后備資源開發。通過拓寬補充耕地渠道,深入挖掘后備資源,到2025年,預計全縣補充耕地0.36萬畝;到2035年,預計全縣補充耕地1.26萬畝。結合全縣規劃期建設占用耕地需求和補充耕地潛力狀況,將補充耕地任務量分解下達到各鄉(鎮)。
表7-1 湘潭縣規劃期補充耕地任務量表
單位: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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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耕地 任務 |
“十四五”期間 |
2026—20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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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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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 |
— |
0.12 |
0.12 |
0.12 |
0.90 |
2.實行補充耕地年度開發計劃下限管控。根據上級下達湘潭縣年度建設用地總規模及湘潭縣實際使用建設用地規模、補充耕地指標庫存情況、補充耕地項目實施與后期管護情況、社會經濟狀況等因素,對湘潭縣的年度補充耕地開發計劃總規模進行下限管控。結合各鄉(鎮)建設占用耕地需求和耕地后備資源潛力,將開發計劃分解下達至各鄉(鎮)。
3.加強異地購買補充耕地指標計劃管理。湘潭縣域內建設占用耕地原則上在縣域范圍內落實耕地占補平衡?h域內補充耕地潛力不能滿足建設占用需求的,開展異地恢復。加強對異地購買補充耕地指標的計劃管理,建立健全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庫臺賬,并做好階段性分析和評估,動態掌握各類庫存指標情況。結合年度項目報批需求和財政預算,適時通過網上競購、協議購買等方式,在省域內購買異地補充耕地指標,并及時向市級報備。
第三節 劃定補充耕地重點區域
基于湘潭縣耕地后備資源數量、分布狀況,分析耕地后備資源總量和空間分布特征,結合上位規劃確定的補充耕地重點區域,確定為湘潭縣補充耕地重點區域在西北部漣水流域、中部涓水流域。主要涉及云湖橋鎮、石潭鎮、河口鎮、射埠鎮、錦石鄉、排頭鄉、花石鎮、楊嘉橋鎮、烏石鎮。以上區域水資源豐富、宜耕后備資源圖斑集中連片程度高、開發條件較好,開發的耕地質量相對較高。規劃期通過土地開發、新建或整改灌排設施、田間道等農業產業配套設施,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積。
第八章 穩妥有序推進耕地恢復
第一節 科學劃定耕地恢復空間
1.開展可恢復耕地資源評價。根據自然地理條件,群眾意愿、種植作物生長周期、市場狀況等因素,開展“恢復屬性”地類分析評價,科學劃定具備恢復條件的可恢復耕地資源,合理確定恢復耕地計劃,穩妥有序恢復耕地。對可恢復耕地實施單獨管理,劃定為耕地恢復空間,用于全縣耕地總量補足和耕地進出平衡?苫謴透夭辉僖巹潪榱值,不納入林地“一張圖”管理。
2.明確可恢復耕地數量和分布。湘潭縣2022年已恢復耕地1.10萬畝。省自然資源廳下發恢復耕地潛力圖斑中尚未恢復的適宜恢復耕地資源10.13萬畝,其中果園0.24萬畝、茶園0.05萬畝、其他園地0.62萬畝、灌木林地0.09萬畝、其他林地3.45萬畝、喬木林地3.45萬畝、竹林地0.16萬畝、坑塘水面1.99萬畝、養殖坑塘0.08萬畝;此外,省廳恢復耕地潛力圖斑外的標注恢復屬性的耕地后備資源0.03萬畝,均為草地,主要分布在易俗河鎮、中路鋪鎮、射埠鎮、花石鎮、云湖橋鎮。
3.積極引導統籌推進耕地恢復。規劃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整治等方式穩妥有序推進耕地恢復,將耕作條件好的林地、園地逐步恢復為耕地,實現耕地集中布局,提高耕地集中連片程度。對于可恢復耕地資源內的油茶林區分生產期,合理安排恢復時序。對于規劃為遠期要恢復的、未安排恢復計劃的可恢復耕地,考慮到農民收益,允許暫時進行農業結構調整。
第二節 確定耕地恢復重點區域
依據恢復耕地潛力和區域產業發展現狀,科學劃定恢復耕地重點區域,耕地恢復資源重點區域主要分布縣域西北部漣水流域、中部涓水流域、中東部糧食高產區。主要涉及云湖橋鎮、石潭鎮、易俗河鎮、射埠鎮、譚家山鎮、中路鋪鎮。以上區域地勢平坦、耕地集中連片、水源充足、恢復耕地成本相對較低、農民恢復意愿較為強烈。
第九章 著力提升耕地質量
第一節 統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
1.明確落實建設目標。圍繞提升糧食產能,堅持新增建設與改造提升相結合,著力打造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筑牢糧食安全、保障重要農產品供給的堅實基礎。到2025年,全縣累計建成高標準農田59.36萬畝;到2035年,通過持續新建和改造提升,將全縣永久基本農田82.59萬畝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農田基礎設施基本完善,綠色農田、數字農田、智慧農田建設模式進一步普及,形成更高層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糧食安全保障基礎。
2.明確重點建設區域。明確以永久基本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實施區域,優先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區域開展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推動土地整治工程技術創新和應用,逐步將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有效穩定永久基本農田規模布局,提升耕地質量,改善生態環境。依據區域地形地貌、氣候特點、水土條件、耕作制度等因素,重點在云湖橋鎮、白石鎮、排頭鄉、易俗河鎮、譚家山鎮、烏石鎮、中路鋪鎮等鄉(鎮),按照相對集中、連片推進原則,圍繞穩固提升水稻、油菜籽等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產能,分類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
3.嚴格落實后期管護。明確鄉鎮政府相關責任,壓實管護責任。發揮村級組織、承包經營者在工程管護中的主體作用,引導和激勵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受益主體參與農田設施的日常維護。相關基層服務組織要加強管護主體和管護人員的定期技術指導、服務和監管,按照權責明晰、運行有效的原則,建立健全日常管護和專項維護相結合的工程管護機制。建立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對工程設施管護的投入力度。通過財政補助、村集體公益金提取、村民“一事一議”、使用者付費和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方式,拓寬管護經費來源。
第二節 有序推進旱地改造水田工程
1.確定以水資源為約束的潛力空間。堅持以自然河湖水系為基礎,以水定地、以水定產,綜合考慮土壤條件、耕作便利度等因素,確定旱地改造水田資源潛力。根據資源潛力狀況,全縣旱地改造水田資源潛力0.83萬畝。
2.強化統籌協調整體推進項目實施。堅持山、水、田、園、路、林整體謀劃,全域實施。優先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開展,統籌推進旱地改造水田,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提高耕地質量和連片度,優化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布局。選取位于縣城西北部漣水流域的云湖橋鎮、石潭鎮和中部涓水流域的河口鎮、射埠鎮、錦石鄉、花石鎮作為重點實施區域,合理有序推進旱改水項目。加強項目實施全程管理,按照高等級水田建設標準推進田塊建設,因地制宜采取水源工程、田塊修筑工程等措施,切實增強田塊的保水性能,提升耕地質量。嚴格項目驗收標準,核定新增水田規模,評定新增水田質量。
第三節 全面推進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
依據“誰占用、誰剝離、誰補充”的建設占用耕地原則,由占用耕地單位負責耕地耕作層表土剝離與保護利用的實施工作。堅持“因地制宜,統籌利用”原則,科學論證、統籌協調,充分利用建設占用耕作層土壤,提升耕地建設質量,有效提高補充耕地或低等級耕地的質量。剝離的耕作層土壤優先就近用于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被污染耕地的治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復墾等,增加耕作層厚度,改善土壤結構,實現耕作層剝離的高效利用。
第四節 穩妥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
1.構建以休耕輪作為核心的保護體系。建立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嚴格防止耕地拋荒撂荒,根據耕地利用強度有計劃實施休耕輪作或保護性耕作,實現耕地生態利用效率最大化。推廣利用農作物秸稈覆蓋地表,配套應用藥劑拌種、種子包衣、化學除草等防治技術,減少土壤擾動,降低土壤侵蝕,促進蓄水保墑,提高土壤有機碳含量,穩定耕地質量,提高耕地固碳能力。
2.擴展以生態涵養為主的綠色農業。優化種植區、養殖區布局,提高種植業消納養殖業排泄物水平,擴大生態種養和耕地用養的覆蓋面。推廣有機肥料和測土配方施肥,減少化肥、農藥等用量,降低碳投入,積極發展生態循環固碳農業,推廣“稻鴨互作”“稻魚互作”“禽糧互作”型生態農業,打造農牧漁綠色健康發展綜合試點。
3.實施以科技創新為軸的固碳模式。加強科技創新,科學合理種植高產低碳品種,采用旱耕濕整、控水栽培等先進農藝措施,施用減排肥料,優化施肥方式,改進肥料種類,提高水肥耦合,抑制稻田甲烷產生,減少氧化亞氮排放,在保障水稻豐產穩產的同時,實現增產與減排協同。
第五節 科學防治和利用污染耕地
1.嚴格源頭管控。強化耕地分類管理原則,堅持預防為主、 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精準開展污染耕地源頭管控和安全利用,嚴格防控重金屬污染。對優先保護類耕地,加強預防保護,確保數量不減少、質量不下降;對安全利用類耕地,提高科技支撐,精選糧食品種,確保產出合格糧;對嚴格管控類耕地,全面退出水稻生產,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農民自愿”原則,開展種植結構調整,同時開展系統性治理,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探索耕地安全利用種養模式。
2.強化科學治理。強化土壤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全面摸清全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家底,嚴格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耕地污染情況調查的基礎上,編制污染耕地產業結構調整和生態修復規劃,探索推廣利用水肥調控、阻隔劑施用、土壤調理技術、生物富集轉移等技術措施,對污染耕地進行永久修復,全面推進污染耕地結構調整和生態修復治理工作。
3.加強安全利用。完善土壤污染風險分區管控體系,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充分考慮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的復雜性,以農用地和污染地塊為重點,落實安全利用措施,實行分類分級風險管控,抓好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實以鎘低積累品種替代、“淹水法”為主的安全利用農藝措施;抓好重度污染耕地的休耕治理。打造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規;瘶影搴褪痉秴^。
第十章 健全耕地保護管控體系
第一節 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基礎制度
1.貫徹落實基礎法律制度。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耕地進出平衡制度、土地復墾制度、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等基礎制度。
2.完善健全配套制度體系。在發揮現有政策綜合效能基礎上,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合力構建耕地保護相關配套制度體系,促進耕地保護各項任務落地實施。探索推行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和土地督察執法制度,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和耕地保護技術標準規范,為全面開展耕地保護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第二節 全面推行田長制
1.明確主要工作目標。2022年底,全面建立縣、鎮、村(社區)田長及網格田長體系,全社會耕地保護責任意識明顯增強,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田長制配套政策更加完善,工作機制更加高效,監測監管更加智慧,生態格局更加優化,全縣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不低于上級下達的目標。到2035年,現代化、法治化的耕地保護體系基本建成,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耕地保護目標任務全面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量穩定、質量提升、布局合理。
2.全面構建“縣、鄉、村+網格”的田長體系。建立“縣、鄉、村+網格”的田長體系,建立田長會議、部門協作、督導巡護、信息公開、考核評價等配套制度。縣級田長對本地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糧食生產等負總責。鄉級田長負責組織實施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利用工作。村級田長主要負責及時發現、制止、報告違法占用耕地行為,開展勸耕促耕行動。網格田長負責日常巡查,動態掌握所管轄范圍內耕地保護利用情況,對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和拋荒等行為進行勸誡,對農田設施進行日常管護。
3.落實田長制主要任務。一是堅決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把保護任務足額帶位置逐級分解下達,納入耕地保護“一張圖”管控;二是扎實提升耕地質量,實施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田水利建設要確保耕地總量平衡;三是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加強耕地拋荒監管,全面清理并重新核定糧食補助面積,完善耕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四是嚴格規范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耕地開墾后備資源和耕地恢復后備資源不得規劃為林地等其他農用地,加強新增耕地認定、驗收、種植管護等工作;五是嚴肅查處違法亂占耕地行為,對耕地數量低于年度耕地保護目標任務或違法占用耕地較多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問責;六是全面實行線上線下耕地“云保護”,利用全省統一的耕地保護田長制信息管理平臺、田長制APP和耕地保護“一張圖”,構建衛星遙感、鐵塔視頻、動態巡查“空天地網”一體化綜合監測體系,實現全程監測監管。
第三節 構建耕地全程一體化管控體系
1.完善耕地協同監管機制。依托推行田長制落地見效,壓實各級各部門耕地保護責任,構建屬地管理、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無縫對接,全程一體化保護的工作機制,實現耕地保護責任全覆蓋。強化耕地保護目標管理,嚴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穩妥有序恢復耕地,將耕地保護作為單項指標納入真抓實干督查激勵。
2.建立執法監督機制。以動態巡查為主,結合衛片執法檢查和信訪舉報等方式,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嚴禁未辦理用地手續占用耕地的建設項目動工建設,對已經動工的一律責令停止施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占用和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用途的行為。對違法違規搞非農建設、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植樹造林、挖塘養殖、挖湖造景、“大棚房”問題等破壞耕地的“非農化”“非糧化”行為,嚴肅查處、嚴肅追責。
3.健全耕地保護督察考核機制。通過例行督察、專項督察、日常督察等形式,加大耕地保護督察力度,并督促按時保質完成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規定,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作為可考核、可追責的硬杠桿。
第十一章 重點項目安排
第一節 旱改水建設項目
規劃期間,全縣擬實施云湖橋鎮向宏村、北岸村旱改水、河口鎮涓水村旱改水等8個重點項目,建設規模0.1020萬畝。其中,至2025年,擬實施河口鎮涓水村旱改水等2個重點項目,建設規模0.0272萬畝;2026-2035年,擬實施河口鎮旱改水等7個重點項目,建設規模0.0749萬畝。
第二節 土地整治項目
規劃期間,全縣擬實施湘潭縣石潭鎮紅佳村、楊田村土地整治、射埠鎮盛源村土地整治等14個重點項目,建設規模14.46萬畝。預計通過土地整治實現耕地提質改造4.26萬畝,有效補充耕地0.63萬畝。其中,至2025年,擬實施云湖橋鎮良湖村等4個村土地整治重點項目3個,建設規模2.95萬畝;2026-2035年,擬實施石潭鎮紅佳村、楊田村土地整治等11個重點項目,建設規模10.91萬畝。
第三節 恢復耕地項目
規劃期間,全縣擬實施湘潭縣排頭鄉恢復耕地、易俗河鎮麥子石村恢復耕地等15個重點項目,其中,至2025年,擬實施錦石鄉碧泉村恢復耕地等2個項目,建設規模0.50萬畝,預計可恢復耕地0.40萬畝;2026-2035年,擬實施白石鎮恢復耕地等13個重點項目,建設規模4.30萬畝,預計可恢復耕地3.44萬畝。
第四節 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1.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規劃期間,全縣擬實施16個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項目,建設規模13.08萬畝。
2.高標準農田提質改造項目。規劃期間,全縣擬實施17個高標準農田提質改造項目,建設規模25.22萬畝。
第十二章 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1.壓緊壓實各級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壓實壓緊耕地保護屬地責任,實行黨政同責、剛性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鄉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督促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落實工作責任。主要負責人要主動靠前指揮,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確保全面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
2.強化落實耕地保護部門共同責任。全縣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主動作為,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自然資源部門要全面履行耕地保護職責,嚴格執行耕地保護法規政策,加大督查執法和政策宣傳力度。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耕地質量保護工作,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做好耕地的管控與修復,規范耕地利用和農業結構調整,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林業部門要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統籌林業保護規劃與耕地后備資源關系。財政部門要保障耕地保護獎補資金落實,強化資金監督管理。環保部門要加強土壤、水體等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管,指導修復和改善農田生態環境。審計部門要將耕地保護責任履行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發改等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項目選址、立項加強評估論證,嚴格審核,盡量不占或減少占用耕地。紀檢監察、法院、檢察等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積極落實涉及耕地違法違規問題的聯動辦案制度。
第二節 加強規劃傳導和計劃實施
1.強化與規劃年度計劃銜接。按照短期計劃與長期規劃協調配合的要求,年度計劃要落實耕地保護專項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將專項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分解納入年度指標體系,設置年度目標并做好年度間綜合平衡,明確重點區域、重大項目、重大舉措的年度實施要求。
2.加強規劃實施管理與評估。落實耕地保護專項規劃實施管理機制,從源頭上引導耕地保護和耕地后備資源開發利用,實現耕地保護管理從被動向主動轉變。落實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制度,積極開展糧食安全等相關評估考核,加強實地調查研究,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
第三節 加快科技支撐和信息化建設
1.加強基礎信息采集與重點場景應用。以田長制為抓手,考慮耕地集中、違法行為高發易發等因素設置鐵塔監控探頭,充分應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拍、視頻實時監控等現代化信息技術,結合歷史影像、耕地衛片檢查以及在建項目數據入庫等基礎數據,加強衛星遙感、鐵塔視頻監管、巡查員田間巡查等多源信息采集,初步搭建全天候動態監管體系,各級田長利用高清鐵塔視頻監控、遙感監測、衛片執法等數字化手段,對轄區內耕地現狀變化進行全天候、全時段監督,通過個人智能終端及時報告、制止、查處違法違規占用或破壞耕地行為,形成耕地保護可視化閉環,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
2.構建智慧化耕地保護監管體系。運用視頻實時監控技術手段,以人工智能為手段、以核心業務為重點、以塔基監測為基礎,搭建破壞耕地行為分析、核實處理、動態管控為一體的耕地保護監管技術平臺,實現對耕地面積和耕地動態的實時監控、自動識別、自動告警、任務巡查等全過程精確監管。構建“天上看、地下查、視頻探、網上管”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覆蓋的耕地保護監管體系,利用信息化手段與人工巡查相結合,將監管窗口前移,形成線上、線下一體化管控機制,有效遏制新增違法用地情況發生,從源頭上做到早發現、早制止耕地“非農化”和“非糧化”。為切實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全方位信息和技術支撐。
第四節 加強耕地保護機制探索創新
1.健全耕地保護機制?h人民政府落實耕地保護利用相關配合政策、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切實保障耕地保護工作所需工作經費,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加大對耕地保護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鄉鎮、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取得的補償資金,專項用于耕地保護、地力培肥、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標注恢復屬性地類恢復為耕地等。健全廣大公民和社會主體積極參與機制。加大耕地保護政策制度的宣傳,讓廣大公民理解國家對耕地進行特殊保護的重要性。通過構建激勵性政策體系,在喚醒社會主體的耕地保護意識的基礎上,引導社會主體在耕地節約集約、耕地生態利用、耕地保護工程等方面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
2.健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機制。一是完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補償機制。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探索實施“義務必盡、任務可調、代保有償、長期堅持”的永久基本農田異地有償代保模式。探索建立耕地保護基金,對耕地保護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成效突出的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給予獎補。二是構建永久基本農田動態監管機制。依托全省永久基本農田動態監管系統,及時動態更新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數據庫,并將永久基本農田納入耕地保護“一張圖”和自然資源智慧平臺,作為土地審批、衛片執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據。對調整永久基本農田布局的建設項目實行清單式管理,通過信息化監管平臺、“雙隨機、一公開”以及不定期檢查等方式,對補劃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質量進行動態監管,實現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補劃全鏈條管理。結合土地督察、全天候遙感監測、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等,對永久基本農田數量和質量變化情況進行全程跟蹤,實現永久基本農田全面動態管理。三是強化執法監督和保護考核機制。切實加大對永久基本農田的執法監察力度,充分應用各級執法監管平臺,加強日常監管。加強自然資源與紀檢監察、檢察、法院、公安、審計、發展改革等單位的聯處聯動。嚴格規范涉嫌耕地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情況納入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內容。
3.建立耕地恢復長效機制。一是建立“耕地恢復+”實施模式。探索建立耕地恢復部門統籌機制,將年度耕地恢復計劃、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耕地撂荒治理、耕地“非糧化”整治問題圖斑整改等專項工作相結合,統籌推進耕地恢復工作,實現資金效益最大化。鼓勵采取“政府主導、自然資源牽頭、部門聯動、鎮村實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群眾支持”的工作機制,以“以獎代投”的方式組織實施耕地恢復。鼓勵建立“耕地恢復+土地流轉”等“耕地恢復+”模式,以訂單農業、土地返租、土地入股等多種方式,促成群眾與經營主體長期合作,統一規劃種植糧食、蔬菜和經濟作物等,實行規;⒓s化、標準化、機械化管理。二是拓寬恢復耕地資金籌措渠道。建立多元籌措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從土地出讓金、耕地開墾費等列支恢復耕地專項資金,專項用于耕地恢復;積極吸引各類社會投資,切實保障耕地恢復資金需求。采取先恢復后補助等多種方式支持耕地恢復,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鼓勵農民個人復耕復種。根據年度耕地恢復計劃落實專項資金,建立耕地恢復資金臺賬,將耕地恢復費用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及時落實相關工作經費。三是建立完善耕地恢復管理制度。建立恢復耕地實施管理辦法,按照計劃下達、選址立項、項目實施、竣工驗收、指標確認入庫和后期管護等環節要求,規范恢復耕地全過程管理。明確恢復耕地認定標準,做好恢復耕地地塊的上圖入庫,將年度耕地恢復計劃落實情況和國土變更調查成果進行有效銜接,做到恢復耕地圖、數、實地相一致。建立完善耕地保護補償監管機制,統籌推進耕地保護、生態修復、產業發展和鄉村治理等工作,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大中低產田改造力度,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第五節 挖掘和傳播耕地的文化價值
1.文化創新驅動鄉村旅游。結合耕地保護和農耕文化價值傳播,依托產業基礎、鄉村風貌、生態環境、歷史遺跡、民俗文化等資源,在傳承保護與科學開發的基礎上,提煉鄉村旅游文化主題,賦予鄉村旅游豐富的文化內涵,以景觀農業、鄉村民俗文化體驗為核心內容,打造集農業觀光、科普教育、文化體驗、休閑運動、鄉村度假旅游為一體的新型鄉村文化旅游服務業態,助推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
2.開展美麗田園創建活動。以整治耕地“非糧化”、違法違規亂占耕地、拋荒撂荒等耕地保護行動為切入點,強化與農業農村、財政、生態環境、水利、交通等多部門的協調聯動,在全縣開展美麗田園創建活動,定期評比表彰“最美田園”,著力打造一批田園環境整潔、農業設施整齊、生產過程清潔、整體效果美觀的美麗新田園示范樣板點。同時,加大對美麗田園創建的宣傳力度,推廣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發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田園整治行動,促進城鄉環境優化、美麗經濟發展、百姓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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