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工作的通知 潭縣人社函〔2023〕30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10-20 15:34
各用人單位、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為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全縣用人單位職工參保繳費率,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將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和人員納入參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對象
所有用人單位職工
二、參保繳費
所有險種繳費基數取值范圍為當年繳費基準值的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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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險種 |
單位繳費比例 |
個人繳費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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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 單位養老 保險 |
本單位職工工資基數之和×16% |
本人繳費工資基數×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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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 保險 |
本單位職工工資基數之和×16% |
本人參保繳費基數×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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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 |
本單位職工工資基數之和×0.7% |
本人參保繳費基數×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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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 |
一至八類行業費率分別按0.48%、 0.72%、0.96%、1.12%、1.36%、 1.68%、1.92%、2.08%執行。建設 項目,統一按工程總造價的1.8% 的費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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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
本單位職工工資基數之和×8% |
本人參保繳費基數×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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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 |
本單位職工工資基數之和×0.5% |
三、辦理流程
(一)網上辦理
1.用人單位經辦人員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選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服務大廳”-“單位網廳”,注冊登錄后即可在網頁線上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
2.用人單位經辦人員登錄湖南省醫療保障服務網廳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網廳上傳附件:湘潭縣醫療生育保險花名冊和參保人員有效身份證),測算應繳保費,按稅務部門繳費途徑繳費。
(二)經辦機構辦理
1.用人單位經辦人員持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公章及單位參保人員花名冊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西廳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用人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有關職能部門批準單位成立的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事業單位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需提供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相關文件、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到縣人社局206室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2.用人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湘潭縣醫療生育保險花名冊(加蓋單位公章)和參保人員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東廳醫保窗口進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稅務系統測算應繳保費金額后,按稅務部門繳費途徑繳費。
四、繳費流程
1.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完登記流程后,攜帶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西廳稅務窗口,或自行在湖南省電子稅務局辦理單位基本信息和費種信息登記。
2.用人單位應于每月25日前完成申報繳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社會保險費不得緩繳、減免。逾期未繳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用人單位跨統籌地區遷移或依法終止前,應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及罰款。
五、業務經辦地址和咨詢電話
(一)業務經辦地址
湘潭縣政務服務中心:天易大道8號(湘潭縣創業大廈)二樓。
(二)業務咨詢電話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0731-57775857
企業養老保險:0731-57883503
失業保險:0731-57883512
工傷保險:0731-57801121
職工醫療保險:0731-57800810
政務中心辦稅窗口:0731-57889108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湘潭縣稅務局
湘潭縣醫療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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