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實施方案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08-15 16:17
為扎實推進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加強任務統籌,強化部門協同,推動責任落實,根據《湖南省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湘辦發(2022)21號)和《湖南省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細則(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3年7月底前,統籌規劃編制2023-2025年鄉村建設中期任務清單,完成2023年度任務清單編制發布。每年2月底前完成編制年度任務清單。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梳理、突出重點。結合本地實際,對照《湖南省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梳理鄉村建設12項重點任務,一項不漏、精準編制任務清單,找準重點任務。
(二)堅持近細遠粗、分步建設。對年度建設任務要認真謀劃,制定具體措施,責任到單位到人,明確完成時間。對中期建設任務,要提前對接,漸次推進,滾動實施建設。
(三)堅持程序規范、務實管用。采取“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雙線并行方式,編制任務清單,與鄉村規劃、群眾需求相吻合。
三、清單內容
鄉村建設包含12項重點任務,分別為:鄉村規劃建設管理、農村道路暢通工程、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農房質量安全提升工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提升工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等。任務清單含任務名稱、主管部門、建設目標、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建設資金及資金來源、建設地點和計劃完成時間等基本要素。
四、編制步驟
(一)中期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縣直牽頭責任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對照省、市清單,結合實際統籌規劃確定2023-2025年鄉村建設中期任務清單(附件1),明確建設目標、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報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匯總形成全縣鄉村建設中期任務清單,并于2023年7月底前編制發布。
(二)年度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縣直牽頭責任部門根據中期任務清單和省、市年度任務清單,結合實際編制年度任務清單(附件2),明確建設目標、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報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匯總形成全縣年度任務清單,在充分征求縣農業農村、發改、財政等部門意見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于2月底發布。2023年度建設任務清單于7月底前編制發布。
五、任務實施
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年度鄉村建設任務實施。年度任務清單應與鄉村建設項目庫有效對接,對照中期建設任務,謀劃未來3年重點建設項目,漸次推進成熟項目儲備入庫,滾動實施建設。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由縣人民政府統籌推進,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牽頭指導,各縣直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業務歸口負責相關領域任務清單編制和組織實施等工作,各鄉鎮負責組織轄區內鄉村建設任務申報、項目實施等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要明確專人負責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工作。
(二)強化工作調度。建立鄉村建設任務實施臺賬(附件3),實行季調度,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0日前,縣直行業主管部門將《湘潭縣鄉村建設任務實施臺賬》(附件3)報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縣鄉村事務中心匯總年度任務清單完成情況,并充分征求農業農村、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意見,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調整確定下一年度任務清單
(三)嚴格考核評估。將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實施情況,納入縣對相關單位年度鄉村建設評價范圍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對工作不配合,責任不落實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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