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政府 關于重新公布湘潭縣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賦權天易經開區事項清單的通知 潭縣政發〔2023〕7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09-28 15:53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天易經開區各局室:
為進一步深化園區改革,助推園區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實現“園區事園區辦”“一件事一次辦”,根據《中共湘潭市委辦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園區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潭辦〔2022〕21號)《湘潭市園區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園區改革6個工作方案的通知》(潭園改組〔2023〕1號)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對湘潭天易經開區(以下簡稱天易經開區)賦權清單(49項)進行調整,并重新公布賦權清單36項(詳見附件)。同時,《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湘潭縣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賦權天易經開區事項清單的通知》(潭縣政發〔2022〕2號)廢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鞏固提升園區賦權成果。按照“應放盡放、權責一致、直達園區、一園一單”的原則,由縣直相關部門依法組織向天易經開區賦權,并指導督促天易經開區有效實施賦權事項;天易經開區結合自身發展定位,堅持“有權必有責、行權要擔責”的原則,充分發揮比較優勢,綜合考慮產業政策、資源稟賦、環境承載能力、經濟發展潛力、區位優勢等因素,高效組織實施賦權事項在推動園區工業項目實現審批“閉環”的基礎上,持續提升第一、第三產業項目在園區形成審批“閉環”的深度和質量,加速打造便捷高效、服務一流的營商環境。
二、賦權方式
(一)直接賦權。縣直相關部門將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直接賦權天易經開區行使,依法做好賦權事項交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規定,由賦權部門以部門文件形式逐項明確賦權范圍、權限、標準等內容和事項,明確事中事后監管方式、責任邊界。“直接賦權”事項,由天易經開區管委會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責任。
(二)委托行使。縣直相關部門將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委托天易經開區行使,與天易經開區管委會簽訂委托協議書,明確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權責邊界、辦理流程,特定事項應明確賦權范圍、類別、標準等相關內容。“委托行使”事項,以法定行政主體應訴,天易經開區相關部門具體實施并承擔應訴責任。
(三)服務前移。進駐到縣政務服務中心的縣直相關部門窗口為園區提供“一小時相應”幫辦代辦等優質高效服務。“服務前移”事項,法定行政主體為應訴主體。
三、工作要求
(一)確保賦權實效。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總體要求,根據不同賦權方式各縣直相關部門要與天易經開區管委會進行交接或簽訂委托協議書,切實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服務,在賦權的同時不得設置隱性的前置審批條件,確保賦權事項受理、審查、發證等所有審批服務環節于2023年10月30日前依法賦權到位。天易經開區管委會要主動對接賦權部門,接受指導監督,規范審批程序,逐項編制審批服務流程圖和辦事指南,通過政務服務旗艦店向社會公示,切實提高承接能力和審批效率,確保權力順暢高效運行。直接賦權部門文件、委托行使事項的委托協議書須在規定的賦權到位時間節點通過縣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示,若賦權不到位,將依法問責。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事項行使權限按照省、市相關規定執行。
(二)優化辦事流程。直接賦權事項,際涉及跨層級、跨區域的事項外,由天易經開區管委會獨立行使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可使用“天易經開區管委會行政審批專用章”,對外發生法律效力。委托行使事項,由縣直相關部門與天易經開區管委會簽訂委托協議書,報縣司法局和縣行政審批局備案:賦權事項采取“編號公章”或“見章蓋章”方式運行,賦權部門應充分認可天易經開區作出的審批服務決定,原則上不再作任何實質性的審查審核。服務前移事項,縣直相關部門與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協商納人園區審批服務“全鏈條”統籌管理,不斷提升工作人員審批服務能力,充分授予其審批(審核、審查)權限,采取直接辦結、“編號公章”或“見章蓋章”方式運行,原則上要求在園區內“一站式”辦結;因特殊情況無法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置窗口的部門,明確專人對接園區,實行“一小時響應”工作機制為園區提供幫辦代辦服務。審批直報事項,縣直相關部門要根據省直部門出臺的具體實施辦法,會同天易經開區研究細化操作辦法,明確賦權事項運行監管措施,確保審批服務相關環節無縫對接。賦權事項原則上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在縣政務服務大廳天易經開區綜合窗口實施審批服務集中辦理。
(三)強化運行監管。天易經開區賦權事項原則上2年內不作調整,園區因發展需要確需作臨時調整的,必須依程序向縣人民政府報批后,方可實施。天易經開區要明確承辦機構、人員、崗位及職責,切實提升賦權事項承接能力。在現有機構編制等條件下,進一步配備必要的人員、設備和技術力量,確保賦權事項有效承接運行,避免權力事項“空轉”甚至違法違規運行。同時,要結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投資建設項目并聯審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要求,結合自身定位定制項目審批和園區服務“全生命周期”套餐,推進關聯事項“一件事一次辦”,并充分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e潭就辦”“湘易辦”政務APP等在線服務渠道,不斷提升網辦能力和審批集成度,推進賦權事項在園區“一站式”辦結,持續提升監管效能。各部門要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的原則,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不缺位、不越位,堅決杜絕出現賦權事項尤其是委托行使和服務前移事項“明放喑不放”“審批回爐”等問題。賦權部門要定期檢查評估賦權事項運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對違法違規運行、產生重大行政風險的賦權事項,依法定程序取消賦權,并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各縣直部門和天易經開區要認真填寫《湘潭縣園區賦權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月報表》(詳見附件2),于每月初第3個工作日前報縣審改辦(聯系人:周璇,聯系方式:57336139,電子郵箱:364806793@qq.com)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縣直相關部門和天易經開區管委會要依法做好賦權事項調整銜接工作,對已受理未辦結的事項,由縣直相關部門和天易經開區管委盡快商定后續辦理方式,確保平穩有序過渡。
湘潭縣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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