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湘潭縣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推動鄉村人才振興的十五條措施》的通知 潭縣人才辦發〔2022〕1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2-04-29 15:18
各鄉鎮黨委,天易經開區黨工委,縣委各部委,縣直機關各單位黨組(黨委):
《湘潭縣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推動鄉村人才振興的十五條措施》經縣委干部教育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
中共湘潭縣委干部教育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湘潭縣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推動鄉村人才振興的十五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鄉村人才振興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省、市關于人才工作的決策部署,促進各類人才投身鄉村振興事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湖南省《鄉村人才振興行動計劃》、湘潭市《加強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辦法》和《2022年“五方面”鄉村人才隊伍建設重點任務》,結合湘潭縣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拓寬渠道,引進鄉村振興人才
1.實施基層人才引進計劃。統一編制鄉村振興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加大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力度,三年內招聘鄉村振興領域專業技術人員100名左右。縣、鄉事業單位通過設置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可不受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吸引優秀人才向基層流動。每年選派100名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到鄉村振興領域的企業就業和見習。“訂單式”培養公費定向師范生、定向醫學生、農技水利特崗生。每年設置一定的公費定向師范生和醫學生計劃;對在崗的農技、水利特崗生建立導師幫帶制度,每年開展一次集中培訓。對在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5年以上,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表現優秀的臨聘人員通過考核考評等程序可適當擇優入編一批。(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
2.實施柔性引才計劃。持續發展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進一步完善優化科技特派員扶持激勵政策,加大對科技特派員工作支持力度,推廣利益共同體和組團服務模式,實現科技特派員科技服務和創業帶動全覆蓋,確保每年選派科技特派員100名以上。依托科技特派員團隊,建立鄉村振興專家服務團,每年為每個鄉鎮農業產業服務10次以上。探索聘請一批高層次金融人才擔任金融顧問,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加大涉農貸款投入力度,著力推動基礎金融服務向行政村延伸。(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政府金融辦、縣科工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
3.支持本土人才返鄉創業。成立工商聯青年企業家委員會,開展“百名青商興百村”行動。支持在外創業成功人士和優秀務工人員返鄉創業興業,創辦領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每年各鄉鎮吸引返鄉創業人員不少于50人。實施“新鄉賢”回鄉工程,引導老黨員、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退伍軍人、經濟文化能人、社會工作者等群體扎根本土,培育、壯大新鄉賢隊伍,夯實鄉村德治人才基礎。每年各鄉鎮吸引、培育新鄉賢20人以上。(責任單位:縣委統戰部、縣人社局、縣工商聯、各鄉鎮)
二、突出重點,培育鄉村振興人才
4.培育農業生產經營人才。加大農村實用人才、鄉村振興致富帶頭人、新型經營主體培訓力度,每年集中培訓農村實用人才100名以上、鄉村振興致富帶頭人200名以上。三年內培育高素質農民10000人,每年建設高素質農民培訓實訓基地1—2個。加強農村電商人才培育,每個行政村培育2名以上電商人才,每年組織1次農村電商競賽,采用直播帶貨等形式推介本土特色農產品。(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
5.培育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人才。分類開展實用技術、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培訓,三年內培訓10000人次以上。每年組織開展建設工匠、農機手、獸醫、鉗工、焊工等實用技術人才集中培訓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傳統技能型人才傳承培育工作機制,成立傳統技能型人才工作室,采用“師帶徒”、集中培訓等方式,重點培養一批從事湘蓮、青山橋皮鞋、花石豆腐、茶恩竹制品、中路鋪藥糖等具有地域特色產品制作技能的能工巧匠。依托上級非遺傳承人群研習培訓,加強對青山嗩吶、石鼓油紙(布)傘制作工藝等非遺項目的傳播與培訓。(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總工會、縣文旅廣體局、相關鄉鎮)
6.培育鄉村公共服務人才。加強本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養老護理人員的培養,在各鄉鎮設立社工服務站,三年內社工服務覆蓋所有行政村。加大鄉村教師培訓力度,依托“國培計劃”“名師工作室”平臺,每年培訓鄉村教師1000人次以上。完善文化人才培訓,實施分級分層培訓計劃,支持培養一批扎根鄉村、樂于奉獻、服務群眾的鄉村文化骨干。各鄉鎮要重視對本土文藝人才意識形態領域的引領,組建群眾文藝隊伍不少于8支,培育本土文化人才不少于20人,每年開展文化志愿服務不少于4次。培訓鄉村規劃編制人員100人次左右,探索多種形式配備鄉村規劃師、規劃聯絡員、規劃監督員作為鄉村規劃隊伍。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完善和落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文旅廣體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司法局、各鄉鎮)
7.優化提升農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和村黨組織書記,繼續從優秀村兩委成員中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強化對村黨組織負責人的培訓。對村干部(含駐村干部)、鄉村集體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開展輪訓。每年各鄉鎮組織農村黨員開展2次以上技能培訓。(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各鄉鎮)
三、注重統籌,激勵鄉村振興人才
8.引導專業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建立健全縣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動城鎮學校優秀教師、校長向鄉村學校流動。支持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在職或退休醫師到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或領辦科室,持續做好基層醫療機構全科醫生配備工作,確保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生。支持企業家、專家學者、規劃師、建筑工程師、律師、技能人才、鄉村旅游人才等,通過下鄉擔任志愿者、投資興業、捐資捐物、法律服務等方式服務鄉村振興事業。(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科工局、縣住建局、縣司法局、縣文旅廣體局)
9.搭建鄉村引才聚才平臺。充分發揮農業星創天地平臺作用,每年培育5家以上星創天地。加大創新創業扶持力度,引導開發創新創業產品,爭取省、市科技創新發展項目立項40項以上。加強青年之家、婦女之家等人才服務平臺建設,為鄉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詢、項目申報等服務。(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科工局、團縣委、縣婦聯)
10.實行基層人才和特殊人才評價政策。堅持職稱評審向基層一線傾斜,側重考察基層人才實際工作能力,適當放寬學歷、專業和任職年限要求,加大愛崗敬業表現、實際工作業績、工作年限等評價權重。落實衛生、教育等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職稱評審制度。落實《湖南省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10條實施意見》和《湖南省創新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10條措施》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暢通職稱評審渠道。(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11.堅持專業技術人員“凡晉必下”制度。教育、衛生、農業等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晉升高級職稱必須有縣以下對口單位相應專業技術崗位1年以上的服務或工作經歷。專業技術人員基層服務期間業績突出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評(聘)高一級職稱。(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12.積極推薦優秀鄉村人才參加評選。對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推動鄉村振興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積極推薦參加省、市評選表彰。評選為省、市“十佳農民”等榮譽稱號的優秀鄉村人才在人才工程項目申報等方面給予傾斜。(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四、強化保障,為鄉村人才振興創造條件
13.強化組織保障機制。建立縣委統一領導、縣委組織部指導、農業農村局具體組織、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鄉村人才振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鄉鎮領導班子結對聯系在外優秀人才制度,把鄉村人才振興納入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鄉村振興實績考核。(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
14.強化專項經費保障。統籌整合各項經費,優先用于保障鄉村人才振興各類計劃的組織實施和相關獎勵。(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15.健全服務保障機制。積極組織鄉村振興人才聯誼和座談交流活動。建立鄉村振興人才信息庫。加大對鄉村振興人才典型的宣傳力度,努力營造全社會尊重、關心和支持人才發展的濃郁氛圍。(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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