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自然資源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劃撥用地) 辦事指南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7-23 15:24
一、事項名稱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劃撥用地)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第三十八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第三十九條 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準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第四十四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準。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辦理條件
1、在轄區范圍內符合城鄉規劃要求。
2、符合有關規范、標準及有關規定。
3、取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
4、申請資料齊全、真實、有效。
四、承諾辦結時限
3個工作日
五、 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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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份數 |
提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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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劃撥用地)申請表 |
原件 |
1份 |
網上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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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人身份證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1份 |
網上現場都可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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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項目立項批準文件 |
復印件 |
1份 |
網上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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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設項目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藍線圖 |
原件 |
1份 |
網上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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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
原件 |
1份 |
網上現場都可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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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代理人身份證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1份 |
網上現場都可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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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國有土地證明文件 |
復印件 |
1份 |
網上現場都可提交 |
說明:
1.復印件、掃描件須與原件保持一致,且真實、合法、有效;
2.在線提交pdf格式電子文件,或jpg、png圖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法人或公民簽字,單位加蓋公章必須真實、有效;在線上平臺申報,須按平臺的要求填報資料。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 辦理流程
見附件
八、 領取方式
(可自選免費郵寄或者現場領取)
九、 辦理地址
1.現場辦理: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易俗河鎮天易大道6號湘潭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東廳工程建設項目綜合服務專區自然資源局窗口;
2.網上辦理:http://zwfw-new.hunan.gov.cn。
十、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十一、聯系電話
1.咨詢電話:0731-57336123;
2.監督投訴電話:0731-57336135。
附件: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出讓用地)
流程圖

備注:
申請人在承諾期限內可申請中途退出,由主辦單位撤銷許可或調整為正常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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