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易俗河鎮行政處罰決定書(0221)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08-24 10:16
被處罰單位:湘潭**燃氣有限公司
現址:湘潭縣易俗河鎮**村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32***********
湘潭**燃氣有限公司充裝非自有產權鋼瓶一案,經本機關依法查實:2023年2月17日,易俗河鎮**村**組湘潭**燃氣有限公司擅自充裝非自有產權鋼瓶,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七款,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主要由下列證據予以證明:
證據一:調查筆錄;
證據二:身份證復印件;
證據三:現場檢查筆錄;
證據四:企業營業執照;
證據五:執法證據表。
本機關于2023年2月23日依法向你(單位)進行了告知(聽證權利告知、處罰先行告知),你(單位)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你(單位)在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5日內未進行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本機關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000元罰款。
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湘潭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中國農業銀行湘潭縣支行賬號:182***********597)繳納。到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直接向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執法監督電話:0731-5788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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