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排頭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08-22 09:30
當事人:王** 性別:男 年齡:50歲
民族:漢 出生日期:19**年9月 聯系電話:153****0928
身份證號碼:43032119**********
工作單位:個體經營戶
家庭住址:湘潭縣排頭鄉*******
當事人王**超量儲存煙花爆竹一案,經本機關聯合相關部門于2023年4月4日進行依法調查,現查明:該店存儲的煙花爆竹產品喜慶笛音蕾460件,每件含藥量 180 克,共含藥量82.8 千克,瀏陽好聲音 165 件,每件含藥量 144 克,共含藥量 23.7 千克,共計 106.5 千克,超過了該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限量 70 千克,超過限量的 50%以上。
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65 號令) 第二十三條第三款零售點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1,當事人王**身份信息:2,現場檢查記錄:3,現場照片及說明:4,當事人詢問筆錄;5,營業執照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各 1 份。
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65 號令) 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零售點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 (2022版) 》第五章第二節第十八條第二項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處罰基準,本機關對你(單位)作出以下處罰決定:
1,限期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前對上述問題整改完畢;
2,處以3000元罰款。
當事人(單位)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湘潭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湘潭縣天易農村商業銀行賬號:84030950000000011)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監督電話:07315726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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