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6-03-15 16:02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綜合縣本級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7個部分,并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標統計表》。文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報電子版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yqfq.com.cn)全文公開。
一、概述
(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促使權力陽光運行
1.健全縣政府門戶網站管理。起草門戶網站信息保障制度,改變以前的信息報送模式,由各單位主動上傳信息到政府門戶網站,按照誰發布誰負責的要求,各單位自行把握信息的準確度。信息報送量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全年網站信息更新4889條,政務微信更新433條。
2.順利完成全縣政府網站普查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15〕1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政府網站普查的通知》(湘政辦函〔2015〕43號)、《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一次政府網站普查的通知》(潭政辦函〔2015〕44號)的有關部署,我縣于2015年4月-12月開展政府網站普查工作。全縣各單位政府網站更新及時,順利通過國家、省、市檢查。
3.及時開展全縣政務公開指導、檢查和考核工作。下發了《湘潭縣2015年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點》,明確了今年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的目標、重點和要求。嚴格按照《信息公開條例》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的要求,指導各單位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于12月份印發《2015年度湘潭縣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考核辦法》,并根據文件要求,對全縣19個鄉鎮和48個縣直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促進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產生實效。
4.完成我縣“1 3清單”公布實施工作。根據省市機構改革要求,把三清單一目錄進行了分類清理,采購全省統一的清單公示平臺,并請專人將我縣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錄入公示平臺。已于2015年12月份在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實施,共公示30家單位權力清單4389項,31家單位責任清單1186項。
5.依法回復依申請公開信息。2015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16例,均在時限內進行了答復。
(二)標準化政務服務,促使權力規范運行
1.獲批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第二批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目前已成立相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并在積極籌備召開標準化建設全縣動員會。
2.調整、完善進駐窗口單位和項目。環保局行政審批股于2015年3月份成建制進駐政務中心,工商局企業注冊登記、企業動產抵押登記、戶外廣告登記行政許可事項于10月份進駐中心辦理。通過調整,中心服務大廳人氣指數迅速上升,體現了“方便老百姓,服務納稅人”的宗旨,受到了服務對象的一致好評。
3.規范窗口服務流程。認真梳理審批項目的申報條件和辦事程序,進一步壓縮審批辦理時間、提高行政服務效率。促進窗口充分授權。推行即辦件授予即辦權,承諾件授予督辦權,聯辦件授予協調權,上報件授予初審權,退辦件授予把關權,補辦件授予核實權等,防止窗口成為“收發室”及“中轉站”,杜絕“兩頭辦理、體外循環”,真正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2015年,縣政務中心各窗口累計受理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78299件,按時辦結率100%,上繳非稅收入1.46億元。
4.完善行政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制定《湘潭縣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工作管理辦法》,通過電子監察系統實時全程監察業務辦理過程,對于沒有及時辦理的項目及時督促,出現超期辦理的嚴肅追究責任。2015年共對13個單位的8686例業務受理進行了警示,人工提醒516例,防止了紅黃牌的出現。
5.構建全縣三級便民服務體系。由縣委組織部牽頭,聯合下發湘潭縣村級便民服務站點建設實施方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村(社區)便民服務站點,健全以縣政務服務中心為龍頭和部門窗口為重點、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為基礎、村便民服務室為拓展的三級便民服務體系,延伸服務網絡,豐富服務方式,努力提升解決問題、服務群眾的整體水平。目前,全縣所有鄉鎮都已建好便民服務中心,全縣549個村全部都已建立便民服務點。
(三)穩妥處理熱線工作,積極回應群眾訴求
2015年縣熱線辦共計承辦市長熱線 262 件、市長信箱104件,辦結率100%;受理辦結縣長熱線137件,按時辦結率100%;各職能部門回復政風行風熱線698條;回復民情在線群眾提問11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25588條,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889條,制發規范性文件數826條。通過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155條,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4889條,通過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433條,通過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4985條。回應解讀129次,其中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2次,政策解讀稿件發布32篇,微博微信回應事件29次,其他方式回應事件66次。舉報投訴數量981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1個,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112個,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12個,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20元。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1次,舉辦各類培訓班數2次,接受培訓人員148人。
(二)公開的主要形式
1.湘潭縣政府門戶網站。開設政府文件、人事任免、統計信息等欄目,全面、及時、準確地發布發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2015年湘潭縣政府門戶網站點擊率為242466次。
2.政務公開欄。全縣各縣直機關單位和鄉鎮都設有政務公開欄,對本單位的機構職能、辦事流程、收費標準、依據等進行了全公開。
3.政務服務大廳。各單位充分利用辦事大廳,采取上墻、上欄、設立電子顯示屏和觸摸屏以及擺放辦事指南(手冊)和宣傳單等方式,集中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和社會服務事項等各類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5年縣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6件,其中10件為當面申請,6件為信函申請。申請內容涉地拆遷補償、民政局婚姻登記費用、民政救助款去向等方面。
對16件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均嚴格按照《湘潭縣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進行了受理、辦理和答復,答復率為100%,群眾滿意率為100%。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我縣受理辦理的16件公開信息申請未收取任何費用。
五、復議、訴訟與申訴情況
全縣受理的申請公開事項,均依法予以處理。有一例被依法糾錯行政訴訟,無行政復議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5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新進展,但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平臺有待進一步拓展、基層政府信息公開有待進一步加強。為此,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進。
1.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按照《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及湘潭市關于規范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行為。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重點推進財政預決算、建設工程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在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土地招拍掛、教育醫療收費、供水、供電、供氣、公交、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涉農資金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公開內容,完善制度,加強監督。
2.加強政府服務中心建設和管理。按“公開、審批、服務、監督”四位一體的要求,打造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和監督投訴于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對于企業、社會和人民群眾密切聯系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盡可能納入政務中心辦理;繼續推進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優化直接面對群眾的政務服務,完善、暢通“上下聯動”的政務服務機制。
3.加強規范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一是推進決策公開。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積極開展行政決策聽證會、推行網上征求意見制度;二是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三是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加快政府內外網平臺建設,完善網上審批和網上監察系統,增加網上審批和辦事項目,進一步公開網上辦理流程,充分發揮網站綜合效能,使政府網站真正成為行政權力透明運行的主渠道。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湘潭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qfq.com.cn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湘潭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天易示范區創業大廈8樓8808室,郵編:411228,電話(傳真)0731-57336138,電子郵箱:xtxzwfwzx@163.com)。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5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湘潭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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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5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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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889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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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55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889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33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3102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2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32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29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66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6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1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6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16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6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16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16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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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1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1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981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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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12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2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20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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