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24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11-14 10:09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稻谷補貼工作有關要求,保障農民種糧收益基本穩定,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糧食和儲備局關于稻谷補貼的實施意見》(財建〔2018〕405號)、《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糧食和儲備局關于印發<目標價格補貼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19〕30號)、《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糧食和儲備局關于調整完善稻谷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4號)、《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目標價格補貼資金管理的通知》(財建〔2023〕47號)、《湖南省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現就我縣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化稻谷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增強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的靈活性和彈性,更加有效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實施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政策,保障稻谷生產和優勢產區稻谷種植收益基本穩定,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保持我縣稻谷生產基本穩定,為保障糧食安全發揮更好作用。
二、基本原則
(一)突出稻谷,保障重點。稻谷補貼只能用于補貼本
縣水稻種植者。要切實提高補貼的精準性和指向性,切實保
障水稻種植者利益,穩定稻谷生產能力,保障口糧絕對安全。
(二)落實政策,鄉(鎮)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方案實施和管理主體,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確保補貼政策得到全面貫徹執行。
(三)加強引導,調整結構。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貫徹落實質量興農戰略,在保障水稻種植者利益的前提下,
要有利于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
三、資金來源
1.《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預算的通知》(湘財預〔2023〕304號)、《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預下達2024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24〕77號),共計36962000元。
2.2023年結轉及清理退回資金29240.59元。
合計36991240.59元。
四、補貼對象和范圍
稻谷目標價格補貼資金補貼對象為縣內合法耕地(即通過合法程序獲得合法經營權)上的水稻實際生產者,水稻實際生產者指從事水稻種植的本地農民、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合法的外來租種者等。不得另行調劑使用,嚴禁將補貼資金用于“非糧化”支出。對國家明確
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種植的稻谷不給予補貼。
五、補貼依據
以實際水稻種植面積為補貼依據。
六、資金分配
(一)基礎補貼
補助對象:縣內所有水稻種植者資金總額暫定:25991240.59元。
補貼標準:按照資金總額+實際種植面積=補貼標準的公式計算確定最終發放標準。當計算得出補貼標準低于21元/畝/每季時,從(二)項增加補貼部分中調劑。
(二)傾斜補貼
補助對象:優質稻種植者、早稻集中育秧核心主體的早稻種植者、雙季稻種植者
資金總額暫定:10200000元,其中:1.省、市、縣雙季稻輪作“早專晚優”示范片的優質稻種植者補助3950000元,標準為“萬畝片”補助20萬元/個,“千畝片”補助5萬元/個;2.早稻集中育秧核心主體的早稻種植者補助4850000元,標準為100元/畝;3.雙季稻種植者補助1400000元,標準為200元/畝。優先滿足小農戶補貼后,分項補貼可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調劑。
(三)儲備訂單生產種植者補助800000元。具體實施
細則由發改局另行制訂。
七、補貼資金發放
所有補貼嚴禁采取實物補貼方式發放。除村組集體、國有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之外,其余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全部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原則上10月30日前將所有補貼資金全部發放到位。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應于11月15日前,將當年度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書面報告市州財政局、農業農村局。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組織申報一村級審核公示一鄉鎮審核上報—縣級農業部門審查—縣級人民政府審定一發放補貼”的程序組織做好補貼資金發放工作。申請補貼的水稻種植者應當向當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對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當地村(居)委會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核并完成公示后,將申報材料匯總經鄉鎮審核后報送至當地農業農村部門。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對匯總后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資金安排建議。縣市區財政部門根據農業農村部門擬定的資金安排建議報請縣級人民政府審定后按程序撥付資金。
八、職責分工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區域內的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負責采集補貼對象的身份與銀行賬戶信
息、種植面積等基礎數據,按照規定審核、公示、匯總,并于9月30日前報縣農業農村局(含紙質檔、電子檔)。
縣農業農村局:對各鄉(鎮)匯總后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向縣財政局提出審核意見。
縣財政局:根據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的審核意見和報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補貼標準按程序撥付資金。
縣發改局:制訂實行訂單(含儲備訂單)生產的種植者的補貼發放方案,并會同收購企業、縣農業農村局一起做好補貼發放。
縣國調隊:根據各自職能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九、強化績效管理。
對稻谷目標價格補貼資金實行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科學合理確定績效指標,強化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補貼發放工作完成后,縣農業農村局應認真填報績效目標、指標并提交績效自評報告,經縣財政局審核后,于當年12月31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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