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潭縣政擬征〔2020〕42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1-06-08 10:55
因湘潭縣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項目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用地報批相關事項的通知》(湘自然資辦發〔2020〕65號)等規定,現就有關擬征地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湘潭縣茶恩寺鎮茶恩村、排頭鄉回龍橋村、中路鋪鎮鳳形山村、白石鎮雙新村、石鼓鎮石鼓村、花石鎮馬垅村、花石鎮新加村、譚家山鎮棠霞村(具體位置以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擬征收目的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三、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1.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18〕5號)規定執行。
2.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湘潭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潭政發〔2020〕9號)規定執行。
3.被征地農民按照《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湘潭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潭縣政辦發〔2017〕36號)社會保障相關規定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4.安置途徑:采取貨幣安置或留地安置方式安置。
四、工作時序安排
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發布后,由湘潭縣優化人居環境事務中心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湘潭縣人民政府再發布《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請涉及擬征地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予以配合。
五、其他事項
本擬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種、搶搭建、搶裝修,違反規定實施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如單位或個人對上述公告內容有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反饋到湘潭縣優化人居環境事務中心。
聯系人:孫巍
聯系電話:15073278166
特此公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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