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中路鋪鎮中心鎮區實行城市化管理通告的政策解讀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1-04-06 14:46
一、起草背景
為了加強和規范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湘潭縣中路鋪鎮總體規劃(2012-2030)》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起草了《中路鋪鎮中心鎮區實行城市化管理通告》。
二、起草過程
由湘潭縣中路鋪鎮人民政府負責擬出《中路鋪鎮中心鎮區實行城市化管理通告》的草案,由湘潭縣自然資源局根據《湘潭縣中路鋪鎮總體規劃(2012-2030)》確定中路鋪鎮中心鎮區范圍,由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確定執法程序和執法內容,然后提交縣人民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審核,最后以縣人民政府名義予以印發。
三、法律政策依據
1.《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建成區、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鎮(街道)建成區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的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
2.《湘潭縣中路鋪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說明書第三部分第十六章第二點 為適應城鎮發展的要求,加強規劃管理,本次規劃所確定的城鎮規劃范圍包括現行鳳形山社區、鳳形山村、中路鋪村的全部,中云村的北部、金銀村和銀泉村的東部及賀塘村的南部少量地區,納入本次中心鎮區的城鎮規劃區范圍。
四、重要內容
1.城市化管理區域范圍:中路鋪鎮中心鎮區(以《湘潭縣中路鋪鎮總體規劃2012-2030》中劃定的范圍為準)。
2.實行時間:自公告之日起。
3.在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范圍內,堅決取締占道經營、出店經營行為。
4.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5.對于阻礙實行城市化管理執法、無理取鬧、暴力抗法或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湘潭縣中路鋪鎮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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