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解讀:《關于調整困難群眾救助保障相關標準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5-23 10:51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湘潭縣民政局、財政局、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困難群眾救助保障相關標準的通知》,對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進行調整。以下是對該通知的詳細解讀:
一、 調整背景
依據《湖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調整困難群眾救助保障相關標準的通知》(湘民發〔2024〕12 號)、《湘潭市民政局、湘潭市財政局印發關于 2024 年調整全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相關標準的通知》(潭民發〔2024〕13 號)以及《湘潭市民政局、湘潭市財政局、湘潭市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湘潭市 2024 年殘疾人 “兩項補貼” 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方案》(潭民發〔2024〕14 號)等文件精神,湘潭縣結合實際情況,對困難群眾救助保障相關標準進行調整。
二、調整內容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 2024 年起由 650 元 / 月 / 人提升至 700 元 / 月 / 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維持 460 元 / 月 / 人不變。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2024 年起,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標準由 845 元 / 月 / 人提高到 910 元 / 月 / 人(10920 元 / 年 / 人);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標準為 600 元 / 月 / 人(7200 元 / 年 / 人)。
殘疾人 “兩項補貼” 標準:自 2024 年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均從 80 元 / 月 / 人提高到 90 元 / 月 / 人。
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從 2024 年起由 1100 元 / 月 / 人提高到 1150 元 / 月 / 人;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由 1500 元 / 月 / 人提高到 1600 元 / 月 / 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參照孤兒標準同等保障,已獲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且未達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補貼標準的,進行補差發放,其他被保障對象全額發放。
三、執行時間:以上調整后的標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執行,同時廢止潭縣民發〔2023〕8 號文件。此次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的調整,體現了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將進一步提升困難群眾的生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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