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3000006/2019-954093
發文日期:2019-09-27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發布機構:縣林業局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主題詞:未知
公開范圍:面向社會
統一登記號:XTDR-2019-00005
時 效 性:2024-09-27
文號:潭縣政函〔2019〕61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發布時間:2019-10-08 14:50 信息來源: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點擊量:1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為全縣森林防火期,全縣林區及距林區邊緣300米范圍內為森林防火區。在森林防火期內,嚴禁在森林防火區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煉山、燒田墈、點火取暖、放孔明燈等野外用火活動,對必要的野外生產性用火須進行嚴格審批。森林防火期間預報有持續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或森林火災頻發時,上述森林防火區自動轉為森林高火險區,全縣立即進入森林防火緊急狀態,嚴禁在森林高火險區內從事一切野外用火及其他易誘發森林火災的活動。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湘潭縣森林火情舉報電話119,12119,57880100。
湘潭縣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