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3-12 14:05 信息來源: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點擊量: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天易經開區各局室,縣屬和駐縣各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湘潭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湘潭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
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
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9〕23號)和《湘潭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潭政辦發〔2019〕2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工作目標
2019年11月起,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在實施行政行為時,要堅持依法規范、執法為民、務實高效、統籌協調的原則,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實現執法內容公開透明、執法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2020年12月底前,推廣和應用全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監督平臺,加快推進跨行業、跨部門執法信息互聯互通,推動“三項制度”的全面落實。努力提升行政執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奮力打造“精美蓮鄉”高質量的法治環境。
二、突出重點任務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2019年11月底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要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依法主動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方便群眾辦事。
1. 完善制度建設。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明確執法范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監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項。建立健全對公開信息審核、糾錯機制,構建分工明確、職責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執法公示運行機制。(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
2. 強化事前公開。各行政執法單位要統籌推進行政執法事前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四責四諾”公開等工作。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公開相關執法信息,實時動態更新調整。縣司法局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便于群眾查詢執法人員的基本信息。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按照機構改革后的職責職權、人員調整等情況編制公開本單位行政執法事項等清單,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專欄,與湘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建立鏈接,同步公示相關內容。(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司法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3. 規范事中公示。政務服務窗口要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優化辦事流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窗口服務質量、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規范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等信息,方便群眾辦事。行政執法人員在開展執法過程中不少于2人,必須主動亮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國家規定統一著執法服裝、佩戴執法標識的,執法時應當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識,執法全程表明身份,大力推行說理式執法。(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司法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4. 加強事后公開。各行政執法單位要在作出執法決定后,及時在規定期限內公開相關執法信息。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司法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5. 創新公開方式。要按“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運行總體要求,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在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大廳等的公開力度,拓寬公開渠道,全面及時準確公布行政執法信息。(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司法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二)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對行政執法活動的全過程進行全面、系統、規范記錄,實現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 完善文字記錄。在國家、省、市行政執法主管部門已經制定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標準上,根據實際制定執法規范用語和執法文書制作指引,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完善有關執法文書格式。(縣司法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2. 規范音像記錄。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根據行政執法行為的不同類別、階段、環節,采用相應音像記錄形式。對容易引起爭議的行政執法活動全程要進行音像記錄,其他的行政執法行為,有條件的行政執法單位也可以根據本單位情況采取音像與文字等多種形式結合,完整記錄執法全過程。各行政執法單位要嚴格落實全省統一制定的各系統音像記錄設備標準辦法和配備辦法。根據執法實際需要,確定本單位音像記錄設備配備比例和標準,配備音像設備及具有攝錄等音像記錄功能的聽證場所、詢問場所等,并制定使用管理辦法和監督規則,研究制定執法行為用語指引,規范文明開展全過程音像記錄,加強音像記錄規范化建設。(縣司法局、縣財政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3. 嚴格記錄歸檔。各行政執法單位要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記錄制作標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管理規定,加強對執法臺賬和執法文書的制作、使用、管理,確保所有執法行為有據可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持續推進)
(三)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1. 明確審核機構和人員。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明確具體負責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工作機構和人員,并報縣司法局備案。(縣司法局、縣委編辦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2. 明確審核事項。2019年12月底前,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明確本單位納入法制審核的重大執法決定事項范圍,編制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重點審核。(縣司法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3. 明確審核程序。2019年12月底前,各行政執法單位要制定和規范法制審核流程,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法制審核機構完成審核后,要根據不同情況,提出書面審核意見。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法制審核未通過的,應當認真研究重新作出相應處理后再次報送法制審核。雙方對審核意見無法達成一致的,由法制審核機構報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決定。(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持續推進)
(四)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按照國家、省、市行政執法主管部門的要求和標準,大力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并逐步在全縣推廣和應用全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監督平臺,不斷完善相關執法信息,切實提升行政執法的規范化、科學化、網絡化、信息化水平。依托湘潭市人民政府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不斷加強門戶網站、辦事大廳、服務窗口信息化建設,依托電子政務外網開展網上行政服務工作,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面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智能一體化,整合資源,打通信息壁壘,加快推進省、市、縣(市)區三級執法信息和數據跨區域、跨部門互聯互通。(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司法局、縣發展和改革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建立湘潭縣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全縣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統籌指導,并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困難。各相關單位要精心做好本區域本單位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將“三項制度”推進情況列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列入2019年法治建設督察和全面深化改革重點工作,并納入年底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縣司法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二)嚴格督促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按照上級文件及本實施方案要求,于2019年12月底前制定本單位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實施方案,并報縣司法局備案。縣司法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相關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落到實處。縣司法局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相關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建立健全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協調機制,共同推進。(縣司法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三)完善制度機制。縣財政局要協同縣司法局建立責任明確、管理規范、投入穩定的執法經費保障機制,積極配合省、市級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本區域本系統統一的裝備配備標準、裝備配備規劃、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經批準后實施。同時,縣司法局要在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過程中,不斷完善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等行政執法有關的制度機制。(縣司法局、縣財政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四)加強隊伍建設。各行政執法單位要大力推進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宣傳力度,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傳報道。要持續開展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專題培訓,加強執法人員的能力素質和思想道德建設,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形成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務實的執法隊伍。(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單位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本實施方案中未盡事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9〕23號)、《湘潭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潭政辦發〔2019〕27號)及相關政策和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湘潭縣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附件
湘潭縣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聯席會議
成員名單
召 集 人:段偉長 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召集人:彭世輝 市公安局副局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成 員:符念龍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湯炳葵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趙迎新 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劉立新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肖云祥 縣司法局局長
趙龍江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楊 林 縣財政局局長
張擁軍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張國富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肖小年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邱伶俐 縣委編辦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