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創新發展研究中心2020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0-05-20 09:28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湘潭縣創新發展研究中心2020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圍繞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起草、參與起草或修改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報告、講話和其他文稿。起草、參與起草或修改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重要文稿。
2、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重大任務和縣委、縣人民政府工作思路,組織力量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供縣委、縣人民政府決策參考,并進行決策后的跟蹤調查,為完善決策和促進政策落實服務。
3、及時掌握國家、省、市和各地相關政策、重要信息資源,對經濟、政治、社會、生態文明等方面的重要問題進行分析和研判,及時將有關資料和研究結果報告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參閱。
4、圍繞縣委、縣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有關調查研究的協調和聯絡工作,組織形成調研成果。
5、做好《領導參閱》《蓮鄉之聲》等刊物的編輯工作。
6、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湘潭縣創新發展研究中心成立于2019年3月,是縣委直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本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2名,現有在崗在編人數 6人,全部為財政統發人員。
本次預算包含本單位5個內設機構收支預算數,分別是辦公室、基層黨建研究股、經濟發展研究股、社會民生研究股、綜合編輯部。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湘潭縣創新發展研究中心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三、2020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0年年初預算數為139.86萬元,且全部為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本單位為2019年新成立單位,無與上一年度預算增減變化。
(二)支出預算:2020年年初預算數為139.86萬元,且全部為預算撥款安排支出,本單位為2019年新成立單位,無與上一年度預算增減變化。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9.86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63.8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6.6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22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76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調查研究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調研等方面;協會研討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寫作班子研討寫作材料等方面;刊物編輯支出6萬元,主要用于《領導參閱》《蓮鄉之聲》等刊物的編輯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0年本部門根據三定方案及職能職責的設置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0年本級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22萬元。無增減變化。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0.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0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0萬元,擬召開0會議,人數0人,內容為無;培訓費預算0萬元,擬開展0培訓,人數0人,內容為0;擬舉辦0等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經費預算 0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本單位無公務用車、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39.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3.86萬元,項目支出76萬元,本部門無重點績效項目。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設備及信息網絡、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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