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9-08-05 15:08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2.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水體、大氣、土壤及廢水、廢氣、廢渣、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放射性物品、有毒化學品等污染的環保工作;處理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調處環境污染糾紛,查處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行為。
3.執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同時設計、施工、同時使用)、排污費征收、排污許可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
4.組織環保科技攻關,及其新科技、新成果的推廣應用工作;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志認證;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5.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統計、信息管理工作;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
6.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保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保,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7.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的交流與合作。
8.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
湘潭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部門決算單位只有局機關一個單位,沒有二級單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總收入48526981.57元,總支出48523465.8元,歷年結余132868.38元;
2017年總收入31830622.08元,總支出31754990.81元,歷年結余129352.61;
2018年比2017年總收總支相對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級項目資金的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由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兩大類構成,分別占本年收入的99%和1%。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基本支出8063277.96元,占本年支出的17%;
2.項目支出40460187.84元,占本年支出的8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財政撥款收入48172762.53元,支出48169246.76元;
2017年財政撥款收入13356482.69元,支出13280851.42元;
2018年比2017年相對增加,主要是上級項目資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063277.96元,其中基本支出8063277.96元(人員經費6863336.74元,日常公用經費1199941.22元),項目經費支出40105968.8元。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280851.42元,其中基本支出7019177.49元(人員經費6042330.51元,日常公用經費976846.98元),項目經費支出6261673.93元。
2018年與2017年相比基本支出經費和項目經費相對增加。
2.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本年支出決算數結構情況:基本支出8063277.96元,其中環境保護管理事務7245677.96元,環境監測與監察793600元,其他節能環保支出24000;項目支出40460187.84元,其中環境保護管理事務6716158.85元,污染防治26109371.15元,自然生態保護7634657.84元。
3.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年初預算安排12894020.85元,其中基本支出5720020.85元,專項支出7174000元(預算內12184020.85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710000元),財政撥款支出48169246.76元,其中基本支出8063277.96元,項目支出40105968.8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員工資的提高,上級項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063277.96元,占總本年度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7%。包括人員經費6837636.74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950913.22元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5700元,資本性支出249028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127509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元,公務車輛運行維護費114062元,公務接待費13447元。“三公”經費與年初預算相比較,“三公”經費得到有效控制,總支出相對年初預算減少了63891元,主要原因是禁止因公出國(境),開展公車改革,節約公務用車經費,減少接待批次和數量,厲行節約。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人數0人,公務執法執勤用車保有量2臺,公務接待12批次,4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無
(九)其他重要事項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199941.22元,比2017年增加223094.24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的增加。
2.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4106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700000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110600元。
3.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公務執法執勤車輛6輛;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2臺(城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
4.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局積極開展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以及重點項目績效自評。從評價結果來看,我局2018年整體支出資金安排及使用科學、規范、合理,產生的社會、經濟等效益顯著,圓滿達到年初制定的績效目標。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使用的上級財政補助經費和歷年政府采購結轉經遇。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四)上年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 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及印刷費)。
(六)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 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各項支出。
(七)“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公 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及印刷費等。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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