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公布湘潭縣2017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配套建設工作獎補資金使用實施方案的公示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9-03-20 09:44
為科學發展生豬生產、提高綜合生產能力,全面治理畜禽規模養殖場的養殖污染,切實使用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根據財政部《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5〕778號)、《湘江保護和治理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重點工作財政獎補實施細則》(湘財建〔2017〕88號)等文件要求和縣人民政府第十六屆三十次常務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資金來源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7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17〕50號)文件下達我縣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獎勵資金”)944萬元、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全省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配套建設工作獎補資金的通知》(湘財建指〔2017〕326號)文件下達我縣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配套建設工作獎補資金(以下簡稱“獎補資金”)150萬元,上年度結轉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余36.6萬元,合計可使用資金1130.6萬元。主要用于生豬生產發展、動物疫情防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
二、資金安排計劃
獎勵、獎補資金管理堅持“引導生產、突出重點、專款專用、注重績效”的原則。
1、生豬生產發展資金90萬元;
2、動物防疫服務費90萬元;
3、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資金950.6萬元。
三、獎補標準
1、生豬生產發展資金獎補對象:⑴常年存欄特色生豬 400頭以上的養殖場。獎補金額30萬元,主要用于引進種豬、對養殖模式進行研究實驗、擴建養基地、維修改進擴繁基地等;⑵國家級地方豬資源保種場。獎補金額15萬元,主要用于引入配套系新品種、科研試驗、養殖設施改造、采購防疫物資等; ⑶常年存欄種公豬40頭以上的人工授精場。獎補金額10萬元,主要用于引進良種種公豬等;⑷4個常年存欄生豬30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獎補金額共35萬元,主要用于養豬場改擴建及設施配套建設和種豬引進等。根據實際建設情況,確定獎補金額。
2、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資金獎補對象:縣人民政府明確的退出養殖的生豬養殖場戶。按相關政策進行獎補。
四、獎補對象的確定
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資金獎補對象由各鄉鎮上報。生豬生產發展資金按以下要求進行申報:
(一)申報條件
1、不在我縣畜禽禁養區范圍內;
2、申請辦理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3、能認真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按要求申報檢疫,無畜禽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記錄;
4、未受到環保部門處罰;
5、2017年縣畜牧主管部門已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養豬場,不再重復支持。
(二)申報程序
養殖場自行向縣農業局提出申請,由縣農業局、財政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批準建設。
五、資金使用范圍
1、2018年元月以來生豬特色養殖、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生豬品種改良、欄舍改造等;
2、縣級動物防疫物資采購,鄉鎮防疫設施建設及無害化處理工作等;
3、生豬養殖場退出養殖補償。
六、資金撥付
獎勵資金、獎補資金由縣農業局和縣財政局共同監督實施。
1、生豬生產發展資金獎補對象,嚴格按照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管理要求實施,經縣農業局和縣財政局聯合驗收合格后,由縣財政局撥付資金。
2、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資金,退養對象嚴格按照簽訂的退養協議內容進行退養,并按相關文件要求經縣級驗收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縣財政局通過農補網發放補償資金。
3、動物防疫服務費撥付縣農業局,專款專用。
七、保障措施
1、明確責任。獎勵、獎補資金的使用嚴格按財政部和省財政廳分別制定的《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湘江保護和治理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重點工作財政獎補實施細則》等文件規定進行操作。縣財政局負責獎勵、獎補資金的撥付并實施監管,縣農業局負責資金使用方案的制定、項目的審批、監管和組織驗收。
2、加強督查。獎勵、獎補資金的使用,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由縣農業局、縣財政局在各自的政務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湘潭縣財政局
湘潭縣農業農村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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