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關于開展2023年12月份門診慢特病評審鑒定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12-01 10:47
各門診慢特病定點醫藥機構,門診慢特病待遇享受人員:
根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湖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管理辦法>的通知》(湘醫保發〔2022〕52號)和《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湖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管理辦法>的通知》(湘醫保發〔2023〕32號)要求,現就2023年12月 慢特病門診評審鑒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對象
1、新增:符合特殊病種范圍、為我縣2024年度的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參保對象。
2、復審:2023年12月10日前,接到鄉鎮醫保站或單位人事部門通知的已有門診慢特病待遇的參保人(另見復審通知和名單表)。
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參保患者滿意度,結合湘潭縣實際情況,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資格復審采取抽審方式進行。
抽審病種范圍:
1.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慢性腎功能衰竭(按照單病種結算的除外)、血友病(急性出血期)3個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享受人員全部進行復審。
2.慢性乙型肝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腎病綜合征、克羅恩病、中重度銀屑病、肺結核、再生障礙性貧血、視神經脊髓炎9個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享受人員中70歲(含70歲)以下的全部進行復審。
3.高血壓病 3 級、糖尿病、冠心病、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腦血管意外、哮喘、類風濕性關節炎8個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人員中45歲(含45歲)以下的全部進行復審。
4.80歲(含80歲)以上門診慢特病待遇人員通過醫保系統參保數據,核實參保狀態,確認待遇享受的延續性。
二、評審時間
2023年12月1-10日初審醫療機構(湘潭縣人民醫院、湘潭縣中醫醫院、湘潭縣婦幼保健院、各鄉鎮醫保站)受理復審資料,12月中旬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組織專家集中評審。逾期未復審的將影響2024年度慢特病待遇享受。
三、評審資料
近兩年醫療機構門診復查資料或既往住院相關病歷資料、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并附聯系電話。(新增人員附相片一張)
四、評審流程
1.申請。評審對象于2023年12月1-10日到初審醫療機構領取《湘潭縣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待遇資格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提交復審資料至初審醫療機構專家處。
2.受理及初審。初審醫療機構專家認真核對復審資料并填寫申請表。參保人將專家填寫后的申請表及復審資料交醫療機構醫保窗口初審。
3.專家評審。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于12月中下旬組織專家集中評審。
4.系統錄入并歸檔。湘潭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將評審通過人員相關信息錄入醫保信息系統,資料按規定立卷歸檔。
5.結果領取。初審醫療機構將評審結果通知申請人。
五、工作要求
1.規范資料申請。初審醫療機構專家需詳細詢問參保患者的真實病情,認真核對復審資料,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表》。
2.組織專家復核。初審醫療機構醫保工作人員應認真初審《申請表》及相關復審資料,核對專家填寫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時效性,確認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復審資料一并收集,同時形成《慢特病門診待遇申請花名冊》。
3.嚴格評定標準。評審專家須嚴格按照《湖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管理辦法》規定的病種范圍和納入標準等進行評審,不得任意放寬標準。經專家評審通過的資料,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按一定比例抽取復核。復核發現有不符合評審要求但審批通過的,將取消該參保患者此次評審通過的待遇資格,并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優化醫保服務。各門診慢特病定點醫藥機構要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優化門診慢特病復核流程,設置門診慢特病服務窗口,為慢特病患者提供優質的評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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