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醫療保障局關于向社會公開征集湘潭縣醫保基金使用違法違規問題線索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1-09-14 11:10
為開展好全縣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挪用貪占醫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湖南省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挪用貪占醫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湘政辦明電〔2021〕21號)及《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縣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挪用貪占醫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潭縣政辦函〔2021〕35號)文件精神,從即日起至11月30日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湘潭縣醫保基金使用違法違規問題線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線索征集內容
(一)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的欺詐騙保行為;
2、分解住院、分解收費、串換收費、重復收費等套取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
3、分解住院費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等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加重參保人員的醫藥負擔的行為;
4、藥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購違規行為,特別是藥品、醫用耗材購銷造假騙保行為。
(二)定點藥店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特門藥店串換藥品的行為;
2、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醫藥服務的行為;
3、虛構醫藥服務項目騙保的行為。
(三)參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行為;
2、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
3、將本人的醫保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行為;
4、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的行為;
5、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為。
(四)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內外勾結”貪占醫保基金的違法犯罪行為;
2、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利用醫保費用結算、協議簽訂、目錄匹配等權力,謀取私利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醫藥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集采藥品、醫用耗材采購不足、斷供、捆綁銷售的行為;
2、醫藥購銷中,給予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集中采購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3、集采中選產品降價后降質的行為。![]()
二、線索征集方式
(一)電子郵箱:xtxybjjjjg@163.com
(二)地址:湘潭縣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股(易俗河云龍中路88號縣醫療保障局五樓510室)
(三)舉報電話:0731-57775272(基金監管股)
三、線索征集要求
(一)歡迎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問題線索,提供線索時應盡可能列明問題發生的時間、項目、內容等具體情況,并附相關證據資料,對于明確可查的線索,將依法依規核查處理。
(二)鼓勵當事人實名舉報,對查證屬實的舉報,按照《湘潭縣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及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對實名舉報人的信息將嚴格保密,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惡意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提供的線索應避免以下行為:重復舉報、已經辦結的舉報線索、法定途徑予以解決的、匿名舉報且無法提供證據材料的、被舉報人主體滅失的、舉報線索內容不具體、無具體被舉報人及違法事項或超過追訴期的。
湘潭縣醫療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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