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公共服務事項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0-09-02 10:44
| 辦事事項 | 設定依據 | 辦理材料明細 | 辦理時限 | 辦理流程 | 備注 | ||||
| 序號 | 主項名稱 | 主項類別 | 子項名稱 | 辦理層級 | |||||
| 1 |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參保登記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單位參保登記 | C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五十七條
2.《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第九條 3.《湖南省實施<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2號)第八條、第九條 |
1.“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湘潭縣參保單位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 4.《湘潭縣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 5.《湘潭縣醫療生育保險職工花名冊》(新增人員電子檔) |
即時辦理 | 單位申報-受理資料-初審-復核-信息確認-辦結 | |
| 2 |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登記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單位參保信息變更登記(單位信息修改) | C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五十七條
2.《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第九條 3.《湖南省實施<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2號)第八條、第九條 |
根據申請變更事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 即時辦理 | 單位申報-受理資料-初審-復核-信息確認-辦結 | |
| 3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職工參保信息變更登記(個人信息修改) | C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五十七條
2.《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第九條 3.《湖南省實施<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2號)第八條、第九條 |
根據申請變更事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個人戶口簿、公安局改名或改號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 |
即時辦理 | 申報-受理資料-初審-復核-信息確認-辦結 | ||
| 4 | 公共服務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信息登記、變更 | C.D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二十五條、五十七條 | 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
根據申請變更事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個人戶口簿、公安局改名或改號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等 |
即時辦理 | 申報-受理資料-初審-復核-信息確認-辦結 | ||
| 5 |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登記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職工增減信息變更登記(個人異動) | C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二十三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 2.《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七條 3.《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第五條、第六條 4.《關于印發<湖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湘政發〔1999〕15號) 5.《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 |
1.《湘潭縣醫療生育保險職工花名冊》(加蓋單位公章)
2.死亡人員:提供火化證明或醫學死亡證明 |
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線上申報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 單位申報-受理資料-初審-復核-信息確認-辦結 | |
| 6 | 出具醫療(生育)保險參保登記證明 | 公共服務 | 查詢打印單位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參保登記信息 | C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四條、第七十四條
2.《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4號)第十四條 |
參保單位辦事員本人身份證原件辦理 | 即時辦理 | 單位申請-身份信息核對-開具證明-辦結 | |
| 7 | 公共服務 | 查詢打印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參保登記信息 | C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四條、第七十四條
2.《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4號)第十四條 |
參保單位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辦理 |
即時辦理 | 個人申請-身份信息核對-開具證明-辦結 | ||
| 8 | 公共服務 | 查詢打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信息 | C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四條、第七十四條
2.《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5號)第十四條 |
城鄉居民個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未辦理身份證的兒童) | 即時辦理 | 個人申請-身份信息核對-開具證明-辦結 | ||
| 9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 | 公共服務 |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備案登記 | C | 1.關于印發《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9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64號) 3.關于印發《湘潭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潭醫保發〔2017〕1號) |
安置地的戶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 | 窗口申報即時辦理,線上申報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 申報—受理—審核 | |
| 10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 | 公共服務 |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登記 | C | 1.關于印發《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9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64號) 3.關于印發《湘潭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潭醫保發〔2017〕1號) |
居住地有效居住證明,身份證、社會保障卡 | 窗口申報即時辦理,線上申報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 申報—受理—審核 | |
| 11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 | 公共服務 | 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備案登記 | C | 1、關于印發《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9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64號) 3.關于印發《湘潭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潭醫保發〔2017〕1號) |
1.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因公異地員工花名冊 3.《湘潭縣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 |
窗口申報即時辦理 | 申報—受理—審核 | |
| 12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 | 公共服務 | 異地轉(急)診人員備案登記 | C | 1.關于印發《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9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64號) 3.關于印發《湘潭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潭醫保發〔2017〕1號) |
提供有轉診資質醫院開具的轉診證明、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可直接在轉診資質醫院醫保辦辦理登記備案異地急診提供急診病歷資料、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應在急診入院后3天內提出備案登記申報 | 窗口(微信公眾號、電話)申報即時辦理,線上急診申報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 申報—受理—審核 | |
| 13 | 生育保險備案 | 公共服務 | 生育保險備案 | C | 1.《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200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
2.《湘潭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細則》(2004年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 3.關于印發《湘潭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支付操作辦法》的通知(潭醫保發〔2005〕06號 |
女職工在職期間合法生育的,懷孕20周后持《生育服務證》、孕產婦保健手冊原件及復印近到定點醫療機構或醫保經辦機構確定待遇資格 | 即時辦理 | 申報—受理—審核 | |
| 14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就醫管理備案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 | C | 1.關于印發《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9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64號) 3.關于印發《湘潭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潭醫保發〔2017〕1號) |
提供住院證,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轉診證明或居住證 | 窗口申報即時辦理,線上申報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 申報-受理-審核 | |
| 15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特治特藥備案 | C | 1.湘人社發〔2018〕43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醫療保險特殊藥品使用管理的通知
2.湘醫保辦發〔2019〕17號 關于做好湖南省醫療保險特殊藥品續約品種使用管理的通知 3.湘醫保辦發〔2020〕8號 關于將部分藥品納入我省醫療保險特殊藥品使用管理范圍的通知 |
《湖南省醫療保險特藥使用申請表》、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疾病證明書、相關
醫療文書(基因檢測報告、病理診斷、影像報告、免疫組化報告、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 |
15個工作日 | 申報-受理-審核 | ||
| 16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享受規定(特殊慢性)病種待遇備案 | C |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湘潭市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 潭人社發〔2018〕12號 |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 3.病歷資料或檢查資料 |
不超過20個
工作日 |
申請初審—
復核公示—信息錄入-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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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就醫管理備案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外就醫備案 | C |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20號)
2.《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2019年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3號 ) 3.《關于建立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結算業務協同管理工作機制的通知》(醫保辦發〔2019〕33號) |
1.智慧人社或湘潭縣異地就醫微信公證號登錄-上傳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證件圖片及異地安置認定材料(“戶口簿首頁”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圖片后,網上辦結
2.57886400電話聯系辦結,資料同上
3.攜帶以上資料醫保服務大廳直接辦理 |
窗口申報即時辦理,線上申報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 申請—受理—
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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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醫藥機構申報定點協議管理 | 公共服務 | 醫療機構申報定點協議管理 | 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三十一條 | 辦理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環節按照兩定機構協議管理辦法和經辦規程執行 | 不超過30個工作日 | 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 |
| 19 | 公共服務 | 零售藥店申報定點協議管理 | 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三十一條 | 辦理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環節按照兩定機構協議管理辦法和經辦規程執行 | 不超過30個工作日 | 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 ||
| 20 | 定點醫藥機構費用結算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費用結算 | 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三十一條 | 辦理材料根據定點醫藥機構與經辦機構簽訂的協議執行 | 不超過30個工作日 | 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 |
| 21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費用結算 | 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二十九條 | 辦理材料根據定點醫藥機構與經辦機構簽訂的協議執行 | 不超過30個工作日 | 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 ||
| 22 |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核準支付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手工(零星)報銷 | C | 1.湘政發〔2016〕29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2.潭政辦發〔2016〕100號 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 3.潭人社發〔2017〕44號 關于調整我市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4.潭縣醫保聯發〔2019〕1號 關于實施分級診療及異地就醫轉診備案工作的通知 5.潭縣醫保中心發〔2020〕1號 關于印發《湘潭縣城鄉居民醫保異地就醫醫療費用手工報銷服務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6.湘醫保發〔2019〕20號 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健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 |
住院報銷:住院發票原件、疾病診斷書、醫療費用匯總清單、出院記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生育證、轉診證明、務工或居住證明)等; 特門報銷:門診發票原件、費用明細(處方)清單;身份證(社會保障卡)、代辦人身份證 | 15個工作日 | 申報-受理-審核-信息錄入-結算支付 | |
| 23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賬戶清算 | C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十四條
2.《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令第41號)第七條 3.《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因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6號)第五條、第六條 |
身份證,社保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取申請表》銀行賬戶信息(無社保卡) | 不超過15個
工作日 |
申報-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 ||
| 24 | 公共服務 | 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手續辦理 | 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三十二條 | 身份證,社保卡,,參保憑證(含電子《參保憑證》)《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銀行賬戶信息(無社保卡) | 不超過20個
工作日 |
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 ||
| 25 | 生育保險待遇核準支付 | 公共服務 | 產前檢查費支付 | C | 潭人社發〔2018〕19號關于調整我市生育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政策解讀 | 發票,清單,疾病診斷書,結婚證,身份證,社保卡,銀行賬號(無社保卡) | 懷孕20周后 | 申報-受理-審核 | |
| 26 | 生育保險待遇核準支付 | 公共服務 | 生育醫療費支付 | C | 潭人社發〔2018〕19號關于調整我市生育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政策解讀 | 發票,匯總清單,疾病診斷書,生育服務證,結婚證,身份證,出生證,社保卡,銀行賬號(無社保卡) | 生產后 | 申報-受理-審核 | |
| 27 | 公共服務 | 計劃生育醫療費支付 | C | 潭人社發〔2018〕19號關于調整我市生育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政策解讀 | 發票,清單,疾病診斷書,結婚證,身份證,社保卡,銀行賬號(無社保卡) | 計劃生育后 | 申報-受理-審核 | ||
| 28 | 公共服務 | 生育津貼支付 | C | 潭人社發〔2018〕19號關于調整我市生育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政策解讀 | 生育津貼表,請假條,疾病診斷書,男女雙方身份證、結婚證,生育服務證,出生證,銀行賬號(無社保卡) | 休完產假后 | 申報-受理-審核 | ||
| 29 | 醫療救助資金給付 | 公共服務 | 醫療救助資金給付 | C | 湖南省民政廳等《關于在全省開展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民發〔2018〕33號)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湘潭縣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潭政發〔2010〕14號 | 醫療救助審批表、疾病診斷書、結算單、發票 | 即時辦理 | 申報-受理資料-初審-復核-信息確認-辦結 | |
| 注:1.此次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主要針對經辦機構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梳理;2.各地可根據工作實際對主項和子項按格式進行增減;3.主項類別:按公共服務、確認和給付等分別予以明確;4.辦理層級:A代表省級,B代表市級,C代表縣級,D代表鄉級,E代表村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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